[抱怨] 高雄 武庙路 旭海灯饰

楼主: shadowen5431 (亲爱的MJ一路好走)   2014-02-14 13:02:59
一、店名:旭海灯饰
二、地点:高雄武庙路
三、时间:103.2.12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把客人付订金的货品卖掉也没通知
 
五、事实经过:
过年前家里还在装修 经过旭海时看到很喜欢的灯
但是家里还在装修 还不适合拿灯回去占位子
店员就一直说要我先下订金 所以我就先付了500元订金也留了资料
结果前天去拿灯的时候
店员看到我的订单 竟然说'这盏卖掉没货了喔'
讲完就继续去忙她的事 连解释跟道歉都懒
我付订金是付假的吗???!!!!收了订金竟然不帮客人留货
我当下气到也没心情看其他的灯
老公也不想跟店员争 直接要求他退订金
结果他还去问老板订金能不能退
是怎样把我们订的东西卖掉难道还要我们负责赔500吗?
最后虽然钱是有退 但是还是非常令人生气
一点做生意的信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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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shinji (初号机)   2014-02-14 13:37:00
比较好奇的是,原PO贴此文时,到底500拿回来了没?
楼主: shadowen5431 (亲爱的MJ一路好走)   2014-02-14 13:46:00
我倒数第二行有说@@最后钱是有退
作者: EVAshinji (初号机)   2014-02-14 13:52:00
SORRY 眼拙 自动跳过了XDDD
作者: vicwk (Victor)   2014-02-14 14:47:00
民法规定是赔双倍订金 也就是要总共给原po一千元才对
作者: brave98 (我要当勇气人)   2014-02-15 00:41:00
好烂哦!还好意思收订金,太扯
作者: pule (嘿!!come on ~"~)   2014-02-15 02:11:00
那订金是在定心酸的吗 Orz....
作者: caxman (捷锐)   2014-02-16 00:16:00
为什么不请老板给你个解释呢?还是你甘愿被欺负?
楼主: shadowen5431 (亲爱的MJ一路好走)   2014-02-16 17:04:00
对方一副"就是卖掉了你想怎样"的态度 要解释也没用啊
作者: johnny0399 (玩具)   2014-02-17 01:53:00
民法249条第3款,店家应返还双倍订金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鹅...)   2014-02-17 07:33:00
叫他赔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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