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同一事件我可不可以发两次文,我另外有PO在妈宝版,
觉得我既然是原PO,应该我自己把后续的处理状况再交代一下。
若不能重复发文请告知,谢谢!
之前有网友问我为何不投诉?
一方面带双胞胎忙,一方面没有足够的相关资讯,
感谢PTT乡民的情意相挺与建议,
我现在把后续的发展跟大家分享,希望待产与坐月子的妈妈别遇到这样的状况,
若不幸遇到恶质月子中心也千万别姑息。
月子中心的消费纠纷可以投诉地方消保官与民间消基会,
一般也都有定型化契约,若有附加条款一定要说清楚,
我的CASE虽然也是有消费纠纷,
但我觉得更严重的是喝错母奶以及把小孩当人球,
所以我选择投诉台南市卫生局,
希望能找出到底我的母奶初乳被谁搞错,
以及拒收我小孩的相关罚则,
但没想到卫生局延宕多时给我的答复如下:
而2/7中天新闻也已经播出。
一、渥蒙台端关心医政,谢谢您。
二、产后护理之家回函说明如下:
(一)、喝错母乳:
母乳遗失后,因一时找不到,当时产后护理之家的护理长为安抚您的心情,
而告知您怀疑是否已喂食其他新生儿,确切原因也有可能是机构工作人员
误认其为喝毕之残余瓶壁母乳,就直接清洗。
●●●→母奶是喝错还是倒掉?这责任差很多,如果是喝错就必须找出我的母奶
到底被谁喝掉以免有传染病的问题,咏馨圣帝诺月子中心居然以“清洗掉”
来规避责任,卫生局也没再追查??
当初婴儿室的护理长跟我说因为我的母奶初乳都只有一点点,
月子中心里面也有一位妈妈跟我一样母奶很少,
所以他们可能就没有注意看标签,
就把几瓶少量的母奶到在一起给小孩喝掉了,
所以我要拿母奶去成大才找不到。
那如果在里面的BABY是不是也会有母奶喝错的问题呢?
卫生局为何不调出监视器??就这样算了?
(二)、因为您的婴儿是早产儿且体重不足,该机构非早产儿中心,
且法规规定产后护理机构不能进行医疗行为,为考量婴儿照护安全
而请您考虑是否在医疗院所照护,降低婴儿本身风险,绝非将婴儿当作人球。
早产儿在医院住院之收费,该机构非医院之收费单位,
仅为请您与孩子的主治医师讨论是否住院对婴儿最好;
而在您告知医师同意婴儿出院后已让新生儿入住。
●●●→我的双胞胎被成大的医生说可以“健康出院”,
咏馨主管一开始表示只要医院说可以出院,
月子中心就可以收,连婴儿室的护士都说以前都有照顾过1800g的
我的双胞胎出院都2000g应该照顾上没问题,
但咏馨的主管后来却坚持不愿收,说前几天他们规定改了要求体重2500
要我自己去跟成大说让孩子自费住院(咏馨张副总亲口跟我说的)
咏馨圣帝诺月子中心在我已经住了三个星期后不让我的孩子入住,
说什么护理机构不能进行医疗行为,都能健康出院了哪还需要医疗行为?
当医生催促我们出院,圣帝诺却坚持不愿收,成大又不要我孩子自费住院,
试问:这还不算人球?那什么是人球?
最后是我先生拿合约去跟咏馨主管谈判说他们若毁约不让我孩子入住
将投诉消保官和媒体,主管才同意我的双胞胎入住,
说这么好听只是要我去跟主治医生讨论,最后还是有同意。
避重就轻又一桩!!
三)、产后护理之家已针对护理人员与民众的沟通作深切检讨及教育,
来维护及提高医疗品质,也会秉持爱护之心,加强照顾产妇及婴儿。
三、本局将持续辅导机构提升服务品质。
●●●→最后虽然我的双胞胎有入住,一星期和我一起离开月子中心,
但当我要离开前咏馨的张副总派一个没有决策权限的柜台人员,
到我房间跟我“要钱”,我一个月前入住已经付完我坐月子的钱,
另外也付双胞胎住一星期的费用21000,总共大约二十万
他们居然说他们月子中心因为规定改了,
体重不足要多收3500,还一直说因为我的小孩比较“特殊”??
甚至我和我先生都已经小孩抱在手上走到门口了,
柜台人员还一直跟我们说张副总说一定要多付3500
后来我先生以契约没有这一条拒绝!!!
完全藐视消费者权益和漠视坐月子妈妈的心情!!
基于以上理由所以我决定投诉卫生局,
我不要赔偿不要虚情假意的道歉,我只要真相,
但因为得不到真相所以我选择投诉媒体
也希望我的经验可以给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