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新北 OK中和员山店 店长超夸张

楼主: Momoko0329 (无法阻止的败家)   2013-12-12 01:17:39
一、店名:
OK中和员山直营店
二、地点:
门市电话:02-66373206
门市地址:新北市中和区员山路403号、405号1楼
三、时间:
2013/12/11 晚上10点多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对客人大小声、骂脏话,毁损我的物品,意图将门锁上不让我离去
 
五、事实经过:
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她是店长
我拿二个包裹去寄件被她骂
她:“你这样我怎么知道哪张单对哪个包裹”
但是寄件必须要刷单子上的条码
我把刚从OK机台打印好的寄件单交到她手上就是为了让她好刷啊
我说:“我有写寄件编号在上面,寄件单上面也有编号可以核对”
我请她把单子交给我,我指著上面的编号说就在这里
她又吼说“你包裹又没写收件人我怎么知道”
我:“ezship不需要写收件人,资料都设定好了,只需要寄件编号”
她:“小姐你很没礼貌耶!我老花眼看不见你不能互相帮忙一下吗?”
我:“你才没礼貌吧,我分好了你就照着贴干嘛这样凶人啊”
她:(跳针)“你就是没写收件人我看不到啊,我老花眼啊”
我:“这不需要写收件人……那你到底会什么?你看不见到底在这里干什么?”
她:“我就是来这里"干"什么的啊,不然你客诉我啊”
她转头跟旁边的店员说“快啊,把电话拿给她”
我问她,那客服电话是?
她:“我不知道啊,你不会自己查吗?”
听到她这样大声骂干又这样搞,我也不想给她寄了
请她把包裹还我,结果她硬扯
我没料到她会抢所以没拿好又掉
她居然说我拿包裹丢她!
我想离开她又把门锁住不让我走
我只能硬推把门推开
她冲出来骂“你干什么推门”
我:“门这样我是要怎么走”
她:“我就是故意锁住不让你走,怎样!你推我的门,我要报警!”
我:“那我现在就去警察局报案让警察来评理”
她:“好啊,那我在这边恭送贵客离去喔”
后来我真的带着警察去了
问说谁是店长才知道这位妈妈就是该店店长
她还是不承认不道歉硬扯:
1.谎称我丢包裹到柜台
(画面显示我双手交给她放在桌面排好)
2.说我态度不好不肯帮她看,骂她没长眼
(画面显示我连着二次拿着单子指给她看,而且我是说你有看到吗,寄件编号就在这里)
3.诬赖我拿包裹丢她
(画面显示她硬扯,我手滑掉了才反弹到她手上)
4.说她绝对没有故意把门锁上不让我走
(画面显示她在我离开柜台后蹲下去,接着就看到我出不去了在那边推门)
还一度跟警察说她不会使用监视器没办法提供画面
我妈找到她们客服电话找了OK管区来
调了监视器画面她才心不甘情不愿的道歉
“那我这样跟你道歉你可以接受了吗?”
又一边碎碎念她又没讲她是故意关门的
喔对了,她前面一直强调监视器有声音
她当着警察的面还在吵
所以我跟她说“画面调出来我们听就知道你到底有没有讲了”
结果原来根本是没录声音她才敢对我骂脏话
才敢说我就是故意要把你关起来
最后看在管区拼命道歉说会改进的份上我回家了
但我还是会继续客诉这位店长
我也要了影片要让大家知道这间OK店长到底有多想红
管区说档案太大,要几小时copy,好了再连系
希望OK能正视这个问题
你们的直营店店长态度差、对客人大小声指挥做事
死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还要别人帮她道歉
(她除了说这样道歉可以吗之外,从头到尾躲在后面碎碎念)
这样的人,真的适任店长吗?
六、备注:
拿到影片我一定会补上来
画面会说话,如此恶劣行径需要大家的抵制
七、版权宣告:本文同意转录,但必须保留出处、作者,勿更动内容。
为讲求完整性,内容以原始出处为准。
作者: beyir (迷鹿了)   2012-01-23 13:38:00
什么惩处XDDD 还不是开店赚饱饱 这么夸张 还不让他倒?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3-02-12 01:22:00
有超商板(CVS)喔
楼主: Momoko0329 (无法阻止的败家)   2013-02-12 01:24:00
感谢你,我还在想可以PO哪,我再转超商版!
作者: qwaszxc (米店老板)   2013-02-12 02:06:00
真的是太扯了...
作者: mingbayf (不想这样)   2013-02-12 06:20:00
很扯
作者: yulunyeh (白鸡山居士)   2013-02-12 09:58:00
超 级 扯
作者: brave98 (我要当勇气人)   2013-02-12 11:45:00
超夸张的欸
作者: ccnoire (热爱生活 >///<)   2013-02-12 12:12:00
锁门不让走 可以告人身自由吗?
作者: bencheming (斑鸠明)   2013-02-12 12:17:00
呵呵... 难怪OK便利店愈来愈少
作者: fireflyyen (夕殿萤飞思悄然)   2013-02-12 13:07:00
有扯到= =
作者: Sallina (琉璃子 )   2013-02-12 13:13:00
这间不是最近刚开的吗? 还好我都没去过
作者: minna (是个人妻)   2013-02-12 15:47:00
OK直营有的真的很不OK...我妈以前租给他们开店过,状况连连
作者: cpuii (Q.John)   2013-02-12 18:49:00
你要告也可以硬告,只是会不会成案的问题而已。
作者: linkinclaire (insomnia)   2013-02-12 21:50:00
太夸张了
作者: wellwel (嘻嘻哈哈嘿嘿唷唷)   2013-02-12 22:18:00
三宝开始从马路渗透到超商界了吗?
作者: chengen18 (BoRinG)   2013-02-12 22:41:00
档案太大要copy几个小时跟本是虎烂XD基本上都设定一小时为一个档案,就算真的要那么久,也可以用手机侧录的方式,这么恶劣的店员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
作者: w0963423348j   2013-02-13 00:15:00
太可怕的店长... 到底哪里有问题XDDD
作者: heloiselu   2013-02-13 00:17:00
好扯的店长.......................
作者: onlyminako (港妹)   2013-02-13 00:24:00
这么扯的状况随便说几句好听话就被河蟹掉?OK主任真好当
作者: kuanglun (KC)   2013-02-13 00:53:00
哇哩勒...比扯铃还扯@@. 是月经来还是怎样?要不要转八卦板? 那边记者比较多喔.
作者: iiyu (面对!)   2013-02-13 02:08:00
可以告了~太扯!姑息就是养奸,残害下一位受害者!支持原PO以直报怨。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3-02-13 03:33:00
你心肠太好了 再给她一次机会吧 拍拍如果精神有状况真的要去看医生 服务业这样子真的夸张难怪OK越来越少了
作者: hcarly (I wanna love U)   2013-02-13 08:35:00
真的不甘心就提告吧 当初高层接触的对象是你父母不是你本人还有上门道歉的话店长应该要一起去才对 如果想大事化小起码要做到这样
作者: cyh33   2013-02-13 09:35:00
要是我 一点也不想让那店长登门道歉 谁想让她知道住哪里啊那如果区主任的态度有让你缓和 得理饶人也是不错选择不上新闻 但是PTT文章还是留下 就是有事情始末也有OK后续处理 让之后看到文章的可以知道完整事件
作者: devilstick   2013-02-13 09:53:00
推得理饶人,楼上中肯得体
作者: fireflyyen (夕殿萤飞思悄然)   2013-02-13 10:13:00
我也同意不要登门道歉,那没意义。
作者: eva19452002 (^^)   2013-02-13 11:09:00
锁门请直接告强制罪,至于要不要起诉,交给检察官判断强制罪可是判很重的唷,不是店长说不算就不算
作者: chengen18 (BoRinG)   2013-02-13 12:57:00
应该由当事人来跟您道歉,而不是主任
作者: t5210520   2013-02-13 15:14:00
推不是店长说没有妨碍自由就不算,报警告她 由检察官决定
作者: kiac17791 (瓶子)   2013-02-13 16:23:00
道歉就没事囉!至少调离扯铃店长吧,谁知她何时又这样乱!
作者: rd1560 (YO)   2013-02-13 21:15:00
请别管警察个人见解 你描述对方"有意图"不让你离去并且有所作为→锁门 门缝应该是你自己推开才能出去吧如果你描述属实 你就有权利提出妨害自由告诉 不用听警察的实在是听太多受害人想报案 结果警察劝退(推诿) 还说告不成警察通常只想省事 减少管区的案件数据或破案责任压力
作者: onlyminako (港妹)   2013-02-13 22:21:00
帮补血 不过我推楼上 有切身经验
作者: 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   2013-02-13 22:44:00
这则本来是我的同仁下午要做 可是被原PO爸爸打来取消当时我在学校上课 长官告诉我后 问我该怎么办后来还是只能撤稿 虽然对于同仁感到抱歉但是记者还是得体谅当事人的感受 尤其是家人的意见原PO家住在便利商店附近 家人会有所顾忌但我有问律师 即使有门缝 但已经是妨碍自由了只不过现在原PO已经留下阴影 OK再怎么做也不OK了
作者: onlyminako (港妹)   2013-02-13 22:51:00
是伊媚儿~~~
作者: zxlar (梦无限大)   2013-02-13 23:21:00
原PO好像把管区和员警、CK主任弄混了 一般说管区就是指管辖该区的员警 只要店长有锁门限制你人生自由的行为 就可以告妨害自由罪 甚至你要求要回自己的东西他硬要抢但没成功则是抢夺未遂最后 我也觉得应该是主任带该店长 约在外面道歉
作者: tvbic   2013-02-14 02:13:00
没影片是在PO三小
作者: somouse (土拨)   2013-02-14 02:32:00
我以前有类似案例,也是客诉上去,结果身边长辈都骂我老人家们都觉得无论如何不可以惹事生非,客诉就是嚣张
作者: Hiatc (垂钓者)   2013-02-14 05:05:00
姑息养奸
作者: kevin820308 (fdsfssdas)   2013-02-14 06:55:00
又气又要原谅哪招..她这样对你 被革职也是活该既然要原谅就不要心里还是不甘心 这样有点好笑
作者: loverey (Megumi)   2013-02-14 13:27:00
这种姑息的心态不知还有多少人会受害店长没有要道歉的意思啊让他上新闻也好免得离开ok改去其他地方锁别人
作者: minna (是个人妻)   2013-02-14 14:26:00
已经没必要了吧,反正他们也会开区会议什么的,她迟早会被逞处啊,我们又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公司内早就黑了......以前对OK印象也是很差(跟我妈租店面的直营店做半年就收了),反过来说,但既然区主任都知道了,他们说不定就会评估这家店要不要在租约满收掉或换店长,这种处分不是立即的,就等吧
作者: sweetpotapo (金光头生活百货)   2013-02-16 05:30:00
希望不要有下一个受害者,我同学也都蛮缺新闻的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语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3-02-16 05:38:00
OK的店员好像常出包,之前碰到店员在柜台跟熟人抬杠结帐的时候爱理不理的,讲一声要结帐才把手伸过来找钱把钱放在桌上,而且脸超臭
作者: Dino246GT   2013-02-17 04:57:00
以后要是再遇到类似情形请你不要来发文,浪费时间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3-02-17 12:56:00
不是当事人不要讲得这么轻松
作者: sharten (自虐狂)   2013-02-17 16:03:00
发不发文你也要管?立场跟做法不同于你就要箝制你皇帝吗?
作者: emulate (I aspire to be superb !)   2013-02-17 16:36:00
我觉得如果你不教训他,他以后会用相同的态度对其他人
作者: Dino246GT   2013-02-17 21:55:00
被这样对待了之后不争取自己权益,接受道歉了事那发文来不是浪费时间是什么以后遇到类似情形,先问自己怎么作,不要受伤又来讨拍
作者: s850284 (梨小丽)   2013-02-17 22:23:00
原PO也不是讨拍吧!上这个版PO文不就是要把非好店PO上来让大家知道?这家OK到现在还是非好店阿,只是主任态度好原PO就算了,但还是不能改变这家OK是非好店的事实阿
作者: devilstick   2013-02-18 08:43:00
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当事人不要讲得这么轻松
作者: sharten (自虐狂)   2013-02-18 10:44:00
你搞清楚这里是非好店版,不是告人版也不是我就是要出一口气版,你可以不认同他的处理方式,但你无权叫人不要PO文,在板规允许的范围内你也没资格叫谁不许讨拍,你看不爽就自己弄个版主来做啊?在那摆什么长官样?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3-02-18 15:12:00
难怪店员都不同了,前天客诉的Mail我就回复店别好了斜对面也有一家OK,我真搞不懂那里开那么多家OK干嘛你说的店员是有点圆润的女店员吗?
作者: squalo1 (兼职魔法师)   2013-02-24 21:26:00
我懂你的感觉,遇到这种事情对方又想河蟹真的会很为难,我是想光是想河蟹的态度,就很不ok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