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军武版版主mmmimi11tw 未依公告执法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3-05-04 21:25:47
※ 引述《mmmimi11tw (WHO维尼快乐组织)》之铭言:
: 当时仅于公告内用警告一词(原意仅对双方进行告诫)
: 故无需对双方进行惩处,自然也就不算在先前的半年审查期内
: 会有那一篇公告的目的是借用他们的个人纷争案例
: 来对板友宣导私人恩怨请于私下解决
经查军武版版规7.1#1YkQvBl6 (Military)
内容及明订警告为违反版规之累进处分之一
#1aKpbzRG (Military) [公告] 违规惩处 LanJiao
惩处处分
首次违规处以警告处分,警告二次者,则处以水桶三日处分;
违规事实
也就是版友必须实际违反版规才会有警告处分的内容
从军武版版规的内容和警告作为累进处分的方式可知
警告是一项让实际违反版规的版友有警觉的空间,不
会因为其突然或是偶发的行为导致水桶或是劣退但是
版友违规还是事实再先,而警告也不是单纯的告诫
而是明文规定会有纪录的惩处
: 我不知道你想要刻意表达什么讯息
: 原则上惩处刑责都是以新公告内容为主
: 板规六已经清楚表达
: 6-1.板规随时会更新,新板规不溯及即往。
: 当初为了避免新公告影响公告前就已被惩处的板友权益
: 所以现有板规五在设立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这个因素
: 先前的确有受惩处但是想要进行自我救济之板友来信询问
: 是否会随着公告修改而跟着修改先前的惩处期限
: 原则上本人都有详细跟对方讲解新板规不溯及既往
: 并会直接跟当事板友建议详阅并使用板规五条款以维护自身权益
: 所以何来任何版友当下之言论文章
: 均有可能依该版务未来通过的版规而受到惩处或是轻放之说?
: (因原文过长,故删减部分讯息 有需要可以去原文看
: )
: 当时的新板规7.0早已公告
: 6-1.板规随时会更新,新板规不溯及即往
:
: 新公告此后PTTHappy违反其他的板规
: 皆有依照现有板规进行惩处与惩处加倍
: 何来需要桶15年之说?
: 以上
据查
版务mmmimi11tw所指新版规其实是有两个版本
#1Yfr0_JD (Acad-Affairs) 6/13 转 [公告] Military 板规7.0
#1YklGc2w (Acad-Affairs) 6/28 转 [公告] Military 板规7.0
其中6/28的版规即现有使用之#1YkQvBl6 (Military) 军武版版规7.1
6/13 版本版规第五条 并没有 5-1 B项规定,以下原文:
五.板规救济方案
若当事人以站内信寄保证书表示下不为例
并经板主确认者即可解除水桶
若再次违反保证书内容,
该违反水桶刑期加倍与不得再次寄发保证书
郑重声明:
板规救济方案乃为重新给予之机会,等同于对自己之约束保证
而并非强迫遭水桶之板友承认莫须有之罪名
5-1.水桶期间仍然可进行申诉
6/28 版本版规第五条 则新增了 5-1 B项规定,以下原文:
五.板规救济方案
5-1.水桶期间仍然可与责任板主进行讨论或反应。
(1)当事人可站内信寄保证书给责任板主,并经责任板主确认者即可解除水桶。
A.保证书标题应有当事人ID、违反板规和“不再犯保证书”。
内文可自行发挥,惟应有当事人ID、违反板规和惩处公告文章代码。
B.保证书确认后半年内,若再次违反相同板规条文,该违反水桶时间加倍,
且不得再次寄发保证书。
前文所指的B项规定就是寄出保证书之网友必须在半年内同样违反相同条文
则刑期加倍不得寄发保证书
而PTTHappy违反版规的时间是#1YgRGoLK (Military) 6/15 也就是7.1版版规
公告前他就违反版规了,因此自然必须适用#1YYElc69 (Military) 此文公告
内容来执行
而#1YYElc69 (Military)内容如下
板友PTTHappy已经于站内信内
依照现有板规制订的水桶救济方案
来信保证未来不再犯相同的错误
因此板主双方后续皆同意进行有条件的解除水桶
条件为半年之观察期
半年内不得触犯任何板规
原文明订为半年内不得触犯任何板规,若是违反则加重,但6/15判决的版务mmmimi11tw
并未依公告执行仅给予警告了事,而非给予15年以上水桶的判决是十分明确的轻放
时序如下
#1YYElc69 (Military) 5/21 公告PTTHappy寄发保证书并且半年内不得违反任何版规
#1Yfr0_JD (Acad-Affairs) 6/13 [公告] Military 板规7.0无违反相同版规的要件
#1YgRGoLK (Military) 6/15 PTTHappy 违反版规仅受警告处分
#1YklGc2w (Acad-Affairs) 6/28 [公告] Military 板规7.0 即为现有版规,增加
必须违反相同版规的要件
所以可以使用未来才制订的法律规则来审判今天违法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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