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群组规范修订建议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7-07-29 01:50:53
一、案由简述:
群组长所提到 sitos 版务站长的判例(https://goo.gl/dn6iXj),
群组长若真的详细看,版务站长的观念其实是跟本人一样的,
那什么观念一样?就是开版权跟版主任免权是属于小组长的。
该判例牵扯到另外三个案子,从最根本的群组规范: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https://goo.gl/kXS22y)来讨论。
该判例判决 kissinwang 小组长三个警告的原因如下:
1. #1OMJCLt2 (AboutBoards) 未依群组规定开设 Foodsci-Safe 板。
2. #1OMJQcMf (AboutBoards) 未依小组规定,任命资格不符之使用者担任板主。
3. #1OMJhHbp (AboutBoards) 未依群组及小组规定以连署或看板投票遴选板主。
二、先讨论第一个判决警告的判例:#1OMJCLt2 (AboutBoards)
判决理由:未依群组规定开设 Foodsci-Safe 板
请群组长参阅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第四条 规定,
从 四-1、四-2 规定来看,版务站长是认同 开版权 属于 小组长,
小组长忘了、没有能力、没有时间制定开版的规定、程序、连署等
等规定时,再来依照群组规定。
换句话说,当小组长有制定开版规定时,就不需要依照群组的规定
,更不会因小组长制定的开版规定与群组制定的开版规定有所牴触
时,算小组长违反群组规定,为什么呢?因为开版权是小组长的。
然该案判定 kissinwang 小组长违反群组规定,并非因为只是单纯
地违反了群组的开版规定,而是小组长当时未使用开版权,去制定
相关的开版规定,所以需依照群组的开版规定来开版,结果导致违
反群组的开版规定。
三、再讨论第二个判决警告的判例:#1OMJQcMf (AboutBoards)
判决理由:未依小组规定,任命资格不符之使用者担任板主。
光看判决理由,就知道版务站长是同意版主任免是小组长的职权,
而小组长被判警告,理由不是违反群组规定,亦不是小组所规范的
版主任免规定与群组牴触,而是小组长没有依照自己所制定的规定
来任命版主。
请群组长亦再参阅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第六条 规定,
从 六-1、六-2 相关规定,亦可知道,版务站长同样同意任免版主
权属于小组长,任免版主的规定、标准、程序都由小组长来定,没
有小组规定与群组规定牴触的问题。
唯一的‘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我想还真低,基本上能注册成功
的,应该都符合这最低标准。
四、最后讨论第三个判决警告的判例:#1OMJhHbp (AboutBoards)
判决理由:未依群组及小组规定以连署或看板投票遴选板主。
其实这跟第二个判例差不多,都是任免版主的规定,本人就不再赘
述。
结论:
群组长以版务站长为例,按理说,应该蛮清楚版务站长是认同
任免版主权、开版权是小组长的。
所以,在小组长没有依职权制定任免版主权、开版权的规定时
,才参照群组规定,而非优先适用群组规定,也非需同时符合
群组与小组规定,更非小组规定不同与群组规定时算无效。
本人没去过 国家研究院 ,经群组长介绍去看过该群组规范
时,该版本,其实就是本人对于本群组新修组规的建议,依照
群组长自己的职权去制定相关规定,基本上没有百分之百,也
有百分之九十符合跟本人的想法,建议群组长可以参考该版本
来修订群组规定,可增加其他规定,如分身帐号认定的规定。
版务站长对于非属于群组长的职权(如任免版主、开版权),
都优先依照小组规定来执行,没有小组规定,再来参考群组规
定,我想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好像蛮多小组长没有依照
自己的职权去制定小组规定,不晓得是没能力、还是不懂自己
有哪些权力,或许,群组长应该督促、监督、辅导小组长依照
自己的职权去制定相关小组规定。
回到原先最根本的重点,
群组长依照站规赋予的职权去制定群组规范;
小组长依照站规赋予的职权去制定小组规范;
版主依照站规赋予的职权去制定版规。
当然,首先得了解自己有那些权力,没有那些权力。
作者: GeminiMan (GM)   2017-07-29 19:07:00
生活娱乐馆的群组规范当时就是参考国研组规制订。所以,我很惊讶你很提出两个群组的组规有所歧异。既然对于该判例有很大歧异的解读,我就不再另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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