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对 L_LifeJob 小组判决不服(规定)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8-02 05:47:14
※ [本文转录自 ra065311 信箱]
作者: korsg (安。心。上。路) 看板: part-time
标题: [公告] 新规发布常见问题
时间: Tue May 21 08:23:42 2013
新式板规还有新的发文格式及标题发布后,有些常见的问题跟各位发文者分享一下
请各位发文者注意避免重复出包。
问题1
请不要擅自删除或者修改默认发文格式中的东西
EX: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这行字底下已经说明不得删除,砍掉这行的人你的文章也会被砍掉。
还有带★的必填子字段要是有少那我就当作没填直接水桶。
EX:国定假日薪资、加班费、劳健保...不要以为砍掉就没事阿。
问题2
旧的发文格式还有标题当然是不行用的,请用ctrl+p重新发一篇。
并请记得在输入标题时将县市名称加到[]内 ex:[台北/一般]。
屡犯不改就照规矩惩处。
问题3
还是标题问题,很多人在[]后忘记空一格就直接打上职缺,请用大T修正
ex:[台北/一般]征打字工读生 ╳
[台北/一般] 征打字工读生 ○
请记得县市在前、类别在后
问题4
请正确选择类别,该是人力派遣公司就选[派遣]标签,一般单位就选[一般]
如果一般有登记的单位征人却用[个人]标签想混水摸鱼的,
我就会考虑禁止该ID或者整个单位继续在本板征人。
问题5
联络人姓氏后面加个 先生/小姐 应该不难吧?
EX:李 ?? 请问应征者联络的时候要怎么称呼? 李 不知道是先生还小姐 你好...
各位雇主不会想要我把这件事也列到板规里要求强制填写吧?
问题6
工作时间字段麻烦详填
每周排班方式不要只写个弹性,把大概范围写出来好吗?
EX: 每日08:00-13:00 每周/月排满x天 or 每周/月排满x小时
有休息时间就请标上去,不太想多生一个字段出来强迫各位填
如果不标然后工时过长被我当作是正职/违法工时就自己看着办
ex: 08:00-23:00 没写天数也没写休息时间 我就当违法论处。
问题7
文章发出之前你就要确认所有的资料都是正确无误,且没有漏填。
不要发出后被删文然后在那边喊说正在修改,我可没给这种福利。
问题8
一天最多就是一篇文章,除非我有说可以重发,否则不得超额发文。
然后违规文章被删除也算一篇。
问题9
字段上面写个"弹性"、"自行安排"...等于没写,结果肯定是删文+惩处。
但可以写"大概几天"、"最少几天"、"每周大概N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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