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一、申诉人ID:diefishfish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L_SecretGard / jobli
三、申诉判决:#1NYdrSc2 (L_SecretGard)
四、申诉主旨:
本人所提检举案系检举政黑版pinkkate版主处理版务,未依据现行政黑
版规七.12,违反政黑版规七.12,并非检举政黑版pinkkate版主提出“
罢免版主案”违反群组规定。
版主违反版规,属于看板违规行为,根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
规则〕第十条规定,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小组长判决
不受理本案,于站规不合,且判决理由亦与批踢踢相关规定不合,
且相关理由明显错误,而审理该案前,经pinkkate披露,竟已与小组长
私下针对该案沟通一周,如此重大违纪疏失,明显该案已无合法性可言
本人经查阅相关小组长之重大违失后,于群组提出申诉。
五、申诉事由:
本人检举政黑版pinkkate版主处理版务违反违反政黑版规七.12,相关
说明在小组内检举案已有详述,请群组长参阅。
针对小组长判决回应如下:
1.pinkkate于Fri Jun 17 08:07:39 2016来信通知本人,(证八)
告知我动员一下朋友投赞成票,该投票为是否支持新设立的板主条款,
pinkkate都已特地来信寻求支持新设立的版主规范。
小组长之判决理由未经审慎审酌,恶意栽赃本人擅自主导修改版主规范。
明显不符事实。
2.pinkkate于#1NYEt-uj (L_SecretGard)文中推文,
其与小组长针对该案已讨论一周完成,此为重大违纪。
请群组及各上级,应立即查扣相关沟通纪录,查阅电磁纪录,
查明pinkkate与Neptunium与小组长间针对此个案之沟通电磁纪录。
并应立即查扣相关迹证,以利相关后续诉讼之事证勾稽比对。
以防有湮灭证据,串证之虞。
就像法官绝对不可以和其即将审判之案件之相关当事人等,私下进行来往,
沟通,乔定或讨论案件之任何相关事项,这都是不被允许的。
如此一来,法官所审理之该案件,将被撤销,并且法官会被依法依送侦办。
如今pinkkate自行于#1NYEt-uj (L_SecretGard)推文证实事先针对该案私下沟通完成
则小组长和版主明显已不适任。应给予处分。
且该申请案与判决已不具任何可信度与效力。
3.现行政黑版规七.12系版主以站规赋予版主的【制定板规权】所制定。
依据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第二-(9)条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