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科学学术研究院板主与小组长

楼主: rainform (医护是医疗保健业。)   2016-09-30 23:28:52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依照"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的规定:
: ===========================================================================
: 四、新增看板规定
: 1. 依组务或板务需求开设之看板,由小组长视需求开设,
: 不需经过连署,但必须由小组长或相关看板之板主管理。
: 2. 一般性质之看板,其开板之审查流程由其所属小组之小组长决定。
: 若开板流程需透过连署,则其连署发起人与连署参与人之资格,由小组长决定。
: 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
: ============================================================================
: 简单来说,从上述两条规定内容来看,新增看板可由小组长自行决定.
: 然而科学学术研究院在这方面是否有自己的小组规定,得由该版之小组长负责释疑.
: 若小组并无此方面的规定,则同条群组规定中也说:
: ============================================================================
: 3. 若该小组无规定者,则依下列规则进行连署新增看板,所有条件皆需满足。
: a. 发起连署人需为板主候选人,所有板主候选人皆需具担任板主之资格。
: b. 发起连署人需于该板所属小组组务板发表申请文,其中详述该板之板旨、
: 讨论范围、管理方针等板务运作相关资讯,交由小组长审核。
: c. 小组长得针对上述板务运作相关资讯提问,发起连署人需具体回答小组长的问题
: d. 于 AboutNew 板进行记名连署,连署人资格为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文章发表数 10 篇以上。连署门槛为 (需同时满足):
: 下修连署资格。
: (1) 赞成数大于 19
: (2) 赞成数 大于 反对数
: 下修通过门槛。
: e. 小组长审核板务运作相关资讯通过。
: 补充说明:小组长审核时可以先开始进行连署,因为连署也会需要一段时间。
: 但若最后审核不通过,小组长仍可迳自宣布新增看板失败。
: f. 于连署时间结束后,连署发起人需将 AboutNew 板之连署文,
: 转录至小组组务板,交由小组长审核连署票数。
: g. 小组长依转录之连署文对票数进行审核,连署票数需符合门槛。
: 所有票数是否有效,以小组长进行审核时之资料为准。
: ==========================================================================
: 换言之,除非kissingwang小组长在并未遵守小组组规的新增看板规定,
: 否则他就必须按照上述群组规的"四-3"所规定的程序去做.
: 因此只要他已经根据科学学术研究院小组的组规内容回答了问题,
: 那他自然是无问题.
群组长您好,
先谢谢您的回应。
另外依据小组长在#1NxL95yp (AboutBoards)的回应
第1点为站规、第2点为群组规定,
结论是口头表达“无强制规定”
(未指出小组组规内容的文字出处,仅在群组板以文字进行口头表达)(好拗口)
若小组规定中没有以文字明确载明“无强制规定”,
仅由小组长口头表明“无强制规定”,而非依据
具体文字载明之“科学学术研究院小组的组规内容回答”
是否仍符合“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之条件?
若符合条件,
是否表示其他小组同样无须在小组规定中以文字明确载明“无强制规定”,
即可迳行开板,若板友有疑问只要以口头表明“无强制规定”即可?
(无须出具小组规定的文字依据)
简言之:
口头表明“无强制规定”是否即符合“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之条件?
(小组规定没有明确文字载明)
更简洁版:口头表明“无强制规定”即可视为(有)小组规定?
另建议群组长,
若口头表明“无强制规定”即可视为(有)小组规定,
为表示这项规定一体适用,所有小组一视同仁,
请所有小组规定未以文字明确载明“无强制规定”的小组长,
前来以文字进行口头表明“无强制规定”,并请群组长做见证,
这样往后若有相关疑虑或争论时,可以做为证明之用。
群组长若愿采纳上述建议,则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四-3 已无存在之必要,
应予以删除,以免造成众小组长和板友的困惑。
更正:
对于无明文小组规定但想依循四-3的小组,四-3仍有存在之必要性。
不过又延伸另一个问题:无明文小组规定但想依循四-3的小组,
往后若想改成口头表示“无强制规定”的模式,又当如何进行
变更并留存记录(可随时或有时间限制)?
谢谢群组长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09-30 23:39:00
你要的答案 答辩文中已经有了 谢谢需求点为我组务上的推广需求,置底文也有放该文一开板就说明了,不过详细的执行,还再深思本组相关的动员也正在进行,谢谢你的关心
楼主: rainform (医护是医疗保健业。)   2016-09-30 23:42:00
我是问群组长,不是问小组长,请勿代越庖俎。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09-30 23:42:00
如果您有兴趣,也欢迎您一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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