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科学学术研究院板主与小组长

楼主: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2016-09-30 22:57:34
依照"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的规定:
===========================================================================
四、新增看板规定
1. 依组务或板务需求开设之看板,由小组长视需求开设,
不需经过连署,但必须由小组长或相关看板之板主管理。
2. 一般性质之看板,其开板之审查流程由其所属小组之小组长决定。
若开板流程需透过连署,则其连署发起人与连署参与人之资格,由小组长决定。
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
============================================================================
简单来说,从上述两条规定内容来看,新增看板可由小组长自行决定.
然而科学学术研究院在这方面是否有自己的小组规定,得由该版之小组长负责释疑.
若小组并无此方面的规定,则同条群组规定中也说:
============================================================================
3. 若该小组无规定者,则依下列规则进行连署新增看板,所有条件皆需满足。
a. 发起连署人需为板主候选人,所有板主候选人皆需具担任板主之资格。
b. 发起连署人需于该板所属小组组务板发表申请文,其中详述该板之板旨、
讨论范围、管理方针等板务运作相关资讯,交由小组长审核。
c. 小组长得针对上述板务运作相关资讯提问,发起连署人需具体回答小组长的问题
d. 于 AboutNew 板进行记名连署,连署人资格为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文章发表数 10 篇以上。连署门槛为 (需同时满足):
下修连署资格。
(1) 赞成数大于 19
(2) 赞成数 大于 反对数
下修通过门槛。
e. 小组长审核板务运作相关资讯通过。
补充说明:小组长审核时可以先开始进行连署,因为连署也会需要一段时间。
但若最后审核不通过,小组长仍可迳自宣布新增看板失败。
f. 于连署时间结束后,连署发起人需将 AboutNew 板之连署文,
转录至小组组务板,交由小组长审核连署票数。
g. 小组长依转录之连署文对票数进行审核,连署票数需符合门槛。
所有票数是否有效,以小组长进行审核时之资料为准。
==========================================================================
换言之,除非kissingwang小组长在并未遵守小组组规的新增看板规定,
否则他就必须按照上述群组规的"四-3"所规定的程序去做.
因此只要他已经根据科学学术研究院小组的组规内容回答了问题,
那他自然是无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