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annechu 于 AboutBoards 妨碍本人名誉

楼主: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09-26 23:17:19
a.被检举人、所属看板
annechu/AboutBoards
b.检举事实
查 #1NwJDh6k (AboutBoards)
郑重声明,并非如 kissinwang小组长 所举的污蔑用词!
#1Nv1YEPU (AboutBoards)
在此,针对 kissinwang 小组长的诬告,敬请群组长明察,以正视听。
如上两篇文章,于文章内容所述,但却无相关举证,故本人提起检举!
其中 已经直指本人 ID 这已经涉及了‘妨碍名誉’ 这部分,我亦不排除提告,
望使用者自知,谢谢
c.检举理由
按中华民国相关法律:
刑法
第 309 条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第 310 条 诽谤罪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第 313 条 妨害信用罪
散布流言或以诈术损害他人之信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
罚金。
原本本人懒得理对方,但这已经是第二次,在此板上不举证,在此板上伤害本人名誉!
故,本人向此板的板主检举,谢谢。
PS.该板组从 七月十一日发的公告疏失至今未发现,也未于该板查证道歉
更别说再更之前,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直接列为板主‘个人重大疏失’
这又回溯他提的没有沟通的问题,他从列那人为板主,到发公告说要提要推文附议
才可通过申请的政策,本人也仅接受告知,犯此‘二重大缺失’,就是在于没有
沟通,并且证据确凿,如群组长需要其未经他人同意就列他人为板主相关事件的事证
及后来的补救公告,本人可以补上,在这之前就说是新手了,尔后放公告又说是新手
各位自己判断,新手上路是要多久啊,根本无心于组务,也不沟通,以上,谢谢。
未经查证,将没有要当板主的人列为板主,接着还发了组务公告~~
掩盖自己的失职,却不对外道歉的证据:#1NUO9aly (Academy_BM)
身为一个组长,‘不沟通就算了’、还‘不进行查证’,将没答应要当板主的人,
列为板主,还因自己的‘不查证’说是站方的信件,但其侵权行为明确,除此之外,
‘不举证’对本人名誉上多番造成损害,故,报请群组长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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