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学士尔雅)》之铭言:
: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 虽然kissingwang小组长已在推文中对rehtra小组长的疑问提出说明,
: : 不过希望kissingwang下次能够直接回文.
: : 此外,上述说明也请详细一点的重新说明.
: : 另外若是小组长对另外一个小组长的处置方法有疑虑,希望能先在小组长隐版讨论.
: 群组长啊
: 十天啦!
: 你还没说可不可以依循上例设板主与开板?
: 我是请教你呀~
群组长您好:
以下对于开板程序的疑问,攸关群组中各小组对于解读群组规定之一致性,
以及小组长、板主及板友对于群组规定因解读不同而无所适从,
故想请您以身为群组长角色、您解释群组规定的权力,
以及群组长权力义务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见解/回应/解释,
并考量目前群组规定是否如小组长所言可能有违反或逾越站规之虞?
(1) Foodsci-Safe 是否属于依组务或板务需求开设之看板?
若是属于依组务或板务需求开设之看板,是否符合下列开板规定?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四、新增看板规定 第1点 (注1)
(2) Foodsci-Safe 是否属于一般性性质之看板?
若是属于一般性性质之看板,是否可如该板小组长于#1NxL95yp (AboutBoards)所言:
“本小组根据看板开立是否需要经由连署,并无强制规定,故依法开板,”
因为无强制规定,或有"无文字的“不未成文”小组规定 (或小组长自由心证)"
而可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开板?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四、新增看板规定 第2点 (注2)
然“无强制规定”或有"无文字的“不未成文”小组规定 (或小组长自由心证)"
是否等同
该小组已完成“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此一规定?
(3) 承(2) Foodsci-Safe 若是属于一般性性质之看板,加上该小组未完成
“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此一规定。
是否应依据下列规定开板?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四、新增看板规定 第3点 (详见注3)
3. 若该小组无规定者,则依下列规则进行连署新增看板,所有条件皆需满足。
(4) 承(3)Foodsci-Safe
a.若是属于一般性性质之看板
b.该小组未完成“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此一规定。
c.开板程序未依据下列规定: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四、新增看板规定 第3点 (详见注3)
若a-c此三点成立,Foodsci-Safe的开设过程
是否逾越或违反群组规定所赋予小组之开板流程?
注1 #1LlDa4-c (AboutBoards)
1. 依组务或板务需求开设之看板,由小组长视需求开设,
不需经过连署,但必须由小组长或相关看板之板主管理。
新增此项规定。
注2 #1LlDa4-c (AboutBoards)
2. 一般性质之看板,其开板之审查流程由其所属小组之小组长决定。
若开板流程需透过连署,则其连署发起人与连署参与人之资格,由小组长决定。
开板流程改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
注3 #1LlDa4-c (AboutBoards)
3. 若该小组无规定者,则依下列规则进行连署新增看板,所有条件皆需满足。
a. 发起连署人需为板主候选人,所有板主候选人皆需具担任板主之资格。
b. 发起连署人需于该板所属小组组务板发表申请文,其中详述该板之板旨、
讨论范围、管理方针等板务运作相关资讯,交由小组长审核。
c. 小组长得针对上述板务运作相关资讯提问,发起连署人需具体回答小组长的问题。
d. 于 AboutNew 板进行记名连署,连署人资格为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文章发表数 10 篇以上。连署门槛为 (需同时满足):
(1) 赞成数大于 19
(2) 赞成数 大于 反对数
e. 小组长审核板务运作相关资讯通过。
补充说明:小组长审核时可以先开始进行连署,因为连署也会需要一段时间。
但若最后审核不通过,小组长仍可迳自宣布新增看板失败。
f. 于连署时间结束后,连署发起人需将 AboutNew 板之连署文,
转录至小组组务板,交由小组长审核连署票数。
g. 小组长依转录之连署文对票数进行审核,连署票数需符合门槛。
所有票数是否有效,以小组长进行审核时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