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tos (麥å)
2016-03-22 21:59:16※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略]
: 七、板主免职
: 1. 板主自愿请辞时,请至小组组务板申请。
: 2. 透过连署罢免板主,连署程序由小组长订定,且由小组长对是否通过进行审核。
: 发起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需同时满足):
: a.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 b.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
: c. 曾于该板发言。
: d. 曾针对罢免理由提出申诉。
: e. 无正在进行之申诉案。
: 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需同时满足):
: a.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 b.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
: c. 曾于该板发言
: 连署票数最低限制:赞成票 > 反对票
: 下修连署资格与通过门槛,但小组长可于小组组规另行提高资格与门槛。
为避免疑义,在此对上述规则进行补述。
当小组长未于小组组规另行对罢免连署订定相关规则时,
即以本规则所述之规则、资格与门槛作为连署罢免板主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