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airua (AU)》之铭言:
: : 群组长您好,
: : 您于1/27公布之判决结果 (#1MgERpDz),
: : 内容要求TY_Research板主群需对几个检举案依板规判决,
: : 且仅有几位使用者是群组长目前认定无违规之判决,
: : 其他与判例相类似之违规者并未列入免责范围,理应照判例与板规处置。
: : 虽仅仅是些依板规、判例进行判决的板务,
: : 然迄今已逾1个月以上, TY_Research板主群完全不做任何后续处理,
: : 且在这其间, TY_Research板主群也未有任何人请假;
: : TY_Research板主群疑似视组长之判决于无物, 已有渎职、包庇之嫌.
: : 想请教群组长:
: : 1. 是否会对TY_Research板主群进行督导,甚至惩处?
: 不会。我粗略地数了一下,至少有 10 件案件要进行判决。
: 以对案件进行是否违规的讨论而言,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算过长。
群组长您好, 由于推文说明不易, 故另开一篇文章.
关于本人认为板主群有渎职/包庇等管板问题, 其来自于板主群的异常管板效率与状况.
1. 本人此次申诉涵盖的日期为2015 8/31~10/12
群组长发布要求板主群对这些案件判决的日期为2016 1/27
其中的时间差最短107天(约3个半月), 最长达149天 (约5个月)
2. 依ptt站规,
第二编、第二章、第八条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三编、第二章、第十五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于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也就是说, 板主为看板违规有无之认定人, 本人依规定向板主提出检举,
板主即应进行违规有无之认定, 不需由组长下令才进行.
3. 群组长认为: "对案件进行是否违规的讨论而言,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算过长"
但承第2点, 判定案件是否违规, 应于检举人提出检举时, 板主即开始判定工作,
而非申诉到组务, 组长判决后要求后, 此判定讨论工作才开始.
也就是说, 本人检举之案件, 板主群到1/27止已花了约3.5~5个月尚未讨论出结果,
而直至2/28公告其判决, 总历时间约4.5~6个月, 才把案件讨论完?!
4. 以大气板目前的状况: 4个板主, 近半年多来, 平均文章量小于 3.5篇/日
板主的平均业务量在ptt而言, 是相当低的.
我认同群组长说的, 10个案件花1个月不算长, 但实际上板主接到工作后,
花了至少3.5~6个月, 这是明显异常、不合理的
且若板主群判决速度本来就是这么慢也许就算了, 但我相信板主群都不是废柴,
因这段时间, 板主群至少优先判决了10几个案件, (2015.8.31~2016.2.28)
这些案件几乎都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当天即做出判决, 顶多不超过4天,
显见板主群有能力、有快速的效率处理板上违规.
5. 板主群这半年多来处理本人之检举效率异常, 有以下其中之一的问题:
(a) 处理检举案件花费约4.5~6个月仍未果, 且与他案相比, 审案优先度、效率差别过大.
(b) 假设在3.5~4个月就已讨论完本人检举案件,
然经群组长要求判决后, 仍拖延1个月才发出公告
(我在先前文章提到的拖延组长要求1个月, 就是因为我认为3.5~5个月早该判完,
第1时间就该交出判决的.)
上述2件事不论实际哪件都是明显渎职/怠职/包庇等恶劣管板做为,
虽然组务未规定板主审案期限, 但以组长标准,
1个月不算长, 2个月总有点长了吧? 3个月很长了吧? 4个月以上离谱长了吧?
本人认为这是种效率异常的现象, 不知在组长眼中是合理的吗?
希望组长能再思考板主群的做法是否有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