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TY_Research板主群判决不公 0830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07 14:38:15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airua (AU)》之铭言:
: : 群组长您好,
: : 您于1/27公布之判决结果 (#1MgERpDz),
: : 内容要求TY_Research板主群需对几个检举案依板规判决,
: : 且仅有几位使用者是群组长目前认定无违规之判决,
: : 其他与判例相类似之违规者并未列入免责范围,理应照判例与板规处置。
: : 虽仅仅是些依板规、判例进行判决的板务,
: : 然迄今已逾1个月以上, TY_Research板主群完全不做任何后续处理,
: : 且在这其间, TY_Research板主群也未有任何人请假;
: : TY_Research板主群疑似视组长之判决于无物, 已有渎职、包庇之嫌.
: : 想请教群组长:
: : 1. 是否会对TY_Research板主群进行督导,甚至惩处?
: 不会。我粗略地数了一下,至少有 10 件案件要进行判决。
: 以对案件进行是否违规的讨论而言,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算过长。
群组长您好, 由于推文说明不易, 故另开一篇文章.
关于本人认为板主群有渎职/包庇等管板问题, 其来自于板主群的异常管板效率与状况.
1. 本人此次申诉涵盖的日期为2015 8/31~10/12
群组长发布要求板主群对这些案件判决的日期为2016 1/27
其中的时间差最短107天(约3个半月), 最长达149天 (约5个月)
2. 依ptt站规,
第二编、第二章、第八条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三编、第二章、第十五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于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也就是说, 板主为看板违规有无之认定人, 本人依规定向板主提出检举,
板主即应进行违规有无之认定, 不需由组长下令才进行.
3. 群组长认为: "对案件进行是否违规的讨论而言,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算过长"
但承第2点, 判定案件是否违规, 应于检举人提出检举时, 板主即开始判定工作,
而非申诉到组务, 组长判决后要求后, 此判定讨论工作才开始.
也就是说, 本人检举之案件, 板主群到1/27止已花了约3.5~5个月尚未讨论出结果,
而直至2/28公告其判决, 总历时间约4.5~6个月, 才把案件讨论完?!
4. 以大气板目前的状况: 4个板主, 近半年多来, 平均文章量小于 3.5篇/日
板主的平均业务量在ptt而言, 是相当低的.
我认同群组长说的, 10个案件花1个月不算长, 但实际上板主接到工作后,
花了至少3.5~6个月, 这是明显异常、不合理的
且若板主群判决速度本来就是这么慢也许就算了, 但我相信板主群都不是废柴,
因这段时间, 板主群至少优先判决了10几个案件, (2015.8.31~2016.2.28)
这些案件几乎都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当天即做出判决, 顶多不超过4天,
显见板主群有能力、有快速的效率处理板上违规.
5. 板主群这半年多来处理本人之检举效率异常, 有以下其中之一的问题:
(a) 处理检举案件花费约4.5~6个月仍未果, 且与他案相比, 审案优先度、效率差别过大.
(b) 假设在3.5~4个月就已讨论完本人检举案件,
然经群组长要求判决后, 仍拖延1个月才发出公告
(我在先前文章提到的拖延组长要求1个月, 就是因为我认为3.5~5个月早该判完,
第1时间就该交出判决的.)
上述2件事不论实际哪件都是明显渎职/怠职/包庇等恶劣管板做为,
虽然组务未规定板主审案期限, 但以组长标准,
1个月不算长, 2个月总有点长了吧? 3个月很长了吧? 4个月以上离谱长了吧?
本人认为这是种效率异常的现象, 不知在组长眼中是合理的吗?
希望组长能再思考板主群的做法是否有问题, 谢谢.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14 18:10:00
相关规定根本没规定处理检举案有一定期限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14 19:10:00
板主都要滚蛋了,放一年也不关他们的事这种做事龟率的板主滚一滚也好,让更有能力的人来做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15 01:28:00
那就让可以桶某人的板主上任吧,反正也只会碍事而已不如某人的意就呛板主快滚,可见其风度之一斑,科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15 07:07:00
板主群判决不公、拖延判决,这些都是既定事实滚一滚只是刚好而已,要不是板众盲目瞎挺的话我就提罢免了。还好他们有羞耻心知进退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15 14:43:00
如果有人支持你的做法,何以让自己来到这一步?如果当初没有以钓鱼的心态发生争议,何以让你气得检举?airua,你最大的错误在于不承认自身错误,反想把别人给拖下水,对我的检举就是其证明之一自己呼吁理性讨论,结果自己却做出不理性的行为,在这个群组板的发言也是其证明被群组长、小组长驳回也只是刚好而已什么叫盲目瞎挺?支持你的发言与行为才叫盲目瞎挺如果你还有羞耻心知所进退的话,麻烦尔后莫将钓鱼这种伎俩,还有被驳回后仍想继续无限上纲的耍赖心态给表露出来,否则换新板主上任,被桶的也只会是你而已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15 15:39:00
基本上没有什么钓不钓鱼这种东西, 板规放在那边自己要遵守ptt只有少数几个板有什么钓鱼这种规定, 其实这是可笑的规定我的申诉虽有被驳回,但也有未被驳回的,代表板主并非都对另外要说别人不理性, 先看看你自己在这板都是些什么用词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17 01:55:00
你没资格检讨我,因为你连自己都无法检讨钓鱼这种可笑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你这种爱钓鱼的人而设立,没有你可笑的钓鱼何来禁止钓鱼这种可笑的规定?不合你的意就叫“恶劣”“引战”“挑衅”看来你自己的用词根本就是不理性,先做出不理性的行为才会引来不理性的批评与攻击,你的所做所为都已经在这板上了,不必再让自己成为一种笑话有种就出来选板主,没种就不要再跑来这里闹特地寄信给板友“不劳您费心引战”,看来还真不理性www我就等著看,你表面上装理性结果用词被人看破手脚的伪理性真钓鱼的伎俩何时才会消失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17 07:09:00
果然就是会用这种"不然你来做"的无聊大绝 = =况且你说我钓鱼,我在板上哪些言论有钓鱼?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20 22:41:00
对付你这种地下板主,用大绝刚好而已文章代码(AID): #1M9rXvaA (TY_Research)文章代码(AID): #1LoelRcB (TY_Research)文章代码(AID): #1LqBHWa0 (TY_Research)文章代码(AID): #1MxgTClH #1MxgealT (TY_Research)逼板主连发两篇公告,自己没推文还可以偷偷检举,这意图让人上钩的钓鱼还真是高呢~^效率证据在此,请问你哪一次不是钓鱼?如果只是单纯的误会,你为何在当时不道歉?还刻意寄站内信酸板友“不劳您费心引战”?“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以为自己打太极没人知道?最后还跑来组务板拼命申诉,哪次不是因为你让群组长再三解释,还请你拿出具体证明?连申诉程序的最后都还要我提醒,你闹够了没!?叫别人不要口出恶言,身为钓鱼的始作俑者一而再,再而三刻意引起争议,被警告后就跑来这告板主包庇渎职,你的良心去哪里了?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20 23:38:00
不懂何谓"逼"板主耶,板主做事不是一直依自己的步调吗?然后我的良心一直都在我身上耶,刚刚检查过了 @@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22 20:58:00
开始扎稻草人了吗?良心在身上却没发挥作用,有跟没有一样避而不答就是默认自己在钓鱼了,很好。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22 21:58:00
你没有举例啊... 我要怎么明认默认... @@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3-26 00:53:00
两个明显的例子就在上面,自己去看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3-26 21:40:00
虽然也许板主会在卸任前,酝酿累积案例想尽量多水桶我,但至少目前还没公告我有钓鱼违规的情况下,我都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你片面说我钓鱼,你这样的行为不是地下板主的话,什么才叫地下板主? 0_0不过就算要永桶我也无所谓啦,反正我已经申诉成功,证明板主判决有问题就赢了。这本来就是我的分身,我的本尊和其他分身早就一直在板上发言囉~^_^若想查我其他Id,智商必须够高才查得到 @@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4-02 03:59:00
老早就有公告并警告过你了,选择性遗忘?说你钓鱼一定要有公告佐证??拜托请回头看看有多少人在说你钓鱼,板规日后增加的钓鱼规定是因为谁增加的?我这样的行为就是地下板主的话,在这板上意图拉板主下台的行为不就是地下站长?理由和证据都摆在眼前还死不承认,最后一段自爆自己有分身帐号是想让自己惹上被抓的麻烦?还有你的申诉真的有完全成功吗?由以上回复可得证,有人只想靠口舌与玩弄别人来掩饰自身过错,被别人一一抓出盲点才扯自己有分身帐号连地下板主的意思都能会错意,最后一段的发言还有点精神错乱的样子?是该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了吧阿Q式精神胜利法用多了会对自身有所损伤甚至走火入魔,还请慎用。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4-02 08:43:00
尚未由官方公告,就是没有,ptt没有公审制度我的申诉没有完全成功,但其中还是有成功的,自己看有分身帐号是ptt允许的,没用2个以上帐号违规就好至少没人发现,科科 >_^板规的钓鱼规定是为何而加,板主说了算板主尚未讲的事情、其他人未经正当程序申诉,所有的指控只能说是烧女巫之流的可笑行为罢了觉得有人违反板规就循正当程序检举申诉,一直嘴砲没用的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5-17 00:55:00
有人还是没理解,经由众人所认定之事也不需官方认证不然何来废文王、死鱼之说?未经正当程序申诉?这是在说你自己的笑话给群组长听吗?你言论没被检举过?原来把那篇警告当作不存在,佩服佩服板主群至今仍在任,稍早又刻意挑战板规边缘,得罪了方丈还想拉分身当盾牌,想弄臭自己名声还请便~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5-18 22:56:00
我好像没有因为什么钓鱼被警告吧?警告申诉未果,也是因为群组长不想插手板主初例尺度,一直是理性讨论,如果是现任小组长,就会做是否为理性讨论的评判了。话说回来,再重申,板主未判我钓鱼前、或你未经程序检举,任何的片面指控就是可笑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5-19 22:20:00
没有因为什么钓鱼被警告?那请问这是什么?"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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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制造争议→引人上钩违规→检举违规者=钓鱼自比是女巫,结果原来是放黑魔法的黑巫师,不封印魔法并处以极刑。自己说要理性讨论,结果害得自己被警告^怎么能说得过去?这时你又要找那个被警告的其实是分身的借口吗?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5-20 15:53:00
当时没有钓鱼的板规,用的是引战。不同时期有不同板规,你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有事吗? @@害我一直不懂你在扯什么钓鱼警告,原来你是搞来着搞笑 .噗重申,板主尚未判我钓鱼前,你讲的都只能让你自嗨。你如果觉得利用非正常程序或方式安罪名在我身上不过瘾的话,建议你去选个板主当板皇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6-01 21:11:00
用的是引战没错啊,因为是钓鱼引战,只是板主没提钓鱼两字,不然请你来解释钓鱼与引战有何不同没梗了只好呛人去选板主囉现在想跳出来选板主,然后再继续钓鱼是吧?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6-02 12:39:00
板主已经说不要把他板事务带入,你还无视公告,吃T吧你另外,钓鱼和引战不一样,如果一样的话,板规就不会在同一条规则里同时写进这2个东西,你如果觉得这是板主多写的赘字,自己写信去纠正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6-10 20:30:00
你自己向群组板申诉大气板的事情不算他板事务?钓鱼跟引战不一样是你说了算吗?不过对于自告奋勇出来选板主这事还是稍微鼓励一下吧恭喜落选啊~地~下~板~主~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6-11 00:51:00
你在组务的申诉,板主已经判不罚了,组长通常会尊重,你要准备落空惹... Q_Q然后我申诉被驳回是板主临时帮你加了板规没写的言论免责权,就这样让你逃过人身攻击,只吃到假性警告,啧啧... = =以后用词注意点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6-12 23:19:00
不必你鸡婆多管闲事,你既有申诉权我亦有我的申诉不必让你费心再者,板主表示我的言论是对板主候选人表达意见,根本没有言论免责权之事,连假性警告都只是你一面之词我讲的这些上面都有这些事实的证明,并没有人身攻击想用人身攻击让我吃水桶的招数在这里无用~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6-13 01:26:00
看得出来板主告诫你之后,用词有比较小心了,还满乖巧的嘛,会怕就好 ^^你对我板主候选人的意见明明就是人身攻击,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针对一篇我最近的推文或po文,再讲一次类似的话看看会不会没事;不过我想你大概没那个种,只会找理由逃避,看透你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6-15 12:43:00
反正板主也下任了,用词的注意与否不需你特别关心而且你没那个种再继续游走板规边缘,小组长已经特许我日后可以在组务板上提出新事证,也就是你airua各种刻意挑战板规,挑衅板众的事证,不信你可以继续在各篇文章再讲一次类似的话看看会不会没事,不过我想你大概没那个意愿,只会找借口装傻装不懂,你这个人的心思我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也摊在板众与板主的眼下,日后我还会继续监督你的言论,我倒想看看你还有什么招没使出来可惜,当初口口声声说要理性讨论的你,竟沦落至此沦落到只敢在这里对我口出恶言的程度,实在悲哀!想跟我继续争论打嘴砲请便,顺道让大家看看你的嘴脸究竟显露到什么地步,我很期待唷~
楼主: airua (我是谁)   2016-06-15 17:51:00
组长只说你可以在板务提事证,也就是向板主提出,谁说你可以在组务提出了?连判决都看不懂... 多加油好吗?拷贝猫我倒想看你之后怎么跳过板务直接到组务申诉,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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