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达悟族看自己的家:为什么没登记,土地就是国家的?

楼主: collogue (小CALL)   2015-02-12 19:09:32
达悟族看自己的家:为什么没登记,土地就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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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屿特定区计画专题团队 2015/02/11 08:00:00 发表于 ‧ 社会 ‧ 生活 ‧ 文化
撰文/何怡君、陈品君;摄影/何怡君
编按:本文为《当兰屿遇上特定区计画:扫地出门或敞开双臂?》第四章,报导请见兰屿
特定区计画专题团队
“兰屿特定区计画”不仅触碰当地人敏感的土地问题,此计画的争议,也显示达悟族传统
文化与官方长期以来的落差与不对等关系。
http://goo.gl/whqw7o
政府推行的野溪整治工程,遍布兰屿岛各处。摄影/何怡君
土地权属思维大不同 谁说了算?
自日治时期开始,官方为了山区开发与方便管理,限定原住民土地使用范围,并将其称作
“准要存置林野地”,国民政府于1948年制定的《台湾省各县山地保留地管理办法》改以
“山地保留地”称山地国有地以及其地上产物。
1994年配合宪法修正案,更名为“原住民保留地”,并延用至今,在官方土地行政体制下
,兰屿全岛皆为原住民保留地及非都市土地。
早年,达悟族人对土地没有所有权的观念,一切是共有、共享。达悟族的社会组织来自于
亲族的“父系群”结构,传统上,山林、溪流、水源、海岸码头、渔区等皆为部落共有,
无上级管理领袖,各部落长老均能指出部落土地界线,不仅是陆上,海上渔区也是如此。
此界线由世代口传而来,部落彼此尊重,互不侵犯,6个部落各有各的主体、分界以及传
统领域。经由人力开发的土地财产如灌溉系统、牧场、果树林等为父系群共有共享,并由
族长管理,具备集体管理制度。
在部落土地共有、共享的传统机制下,以农田为例,当家族繁衍、劳动力增加时,农田使
用便按人口划分,常可看到田地面积分割到只有5、6坪大;或是同一地号的农田,土地由
好几个家庭或家族持分。
当弟兄无子嗣或出小岛无人继承及耕作时,农田则变为其他家人拥有。这种弹性的分享及
回归,使兰屿的农地大小收放自如,不以具象的田埂为界线。相互承认、相互认可的传统
管理分配土地的方式,在官方行政思维下,反而是造成大多数地界模糊不清的主要原因。
以土地权属来说,达悟族和官方的界定大不相同。达悟族的土地权属区分为个人私有、(
跨)家族共有、部落共有等多种形式,不同于政府分为公有地、共有地、私有地等的土地
登录权(兰屿特定区计画专题团队编按:两边对于“私有”、“共有”的解读也不一样)
。在政府的土地权属划分下,公有地为国家所有。兰屿土地为原住民保留地,产权登记为
中华民国所有,并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代管(管理机关为原民会),土地经营管理的
执行单位则是兰屿乡乡公所。
此外,“闲置荒地”也突显两方的认知差异。达悟族的传统习惯中,若土地无明确所属,
只要部落其他人没有异议,原则上会尊重“劳动使用人”占地使用。然而,在官方逻辑之
下,要是土地没有登记所有权,即使土地有人使用,土地还是会被视为“无主地”。
东清七号地自救会(下称“东清自救会”)发言人张海屿表示,兰屿土地为轮流使用,“
闲置地”其实是让土地休耕。一位东清自救会成员说,有些种杂草的地方被看作是荒地,
不过杂草有存在的意义,“像是养茅草的地方,茅草是个很重要的建材,所有东西都有它
的逻辑,如果用台湾土地管理的逻辑去看的时候,就会觉得这是块荒地,是无主地。”
达悟族人没有登记 土地就是国家的?
根据内政部2013年统计资料显示,兰屿乡土地权属多属国家所有,共有4415.42公顷,占
全乡已登记土地约99.3%,此多与达悟族传统领域重叠。换句话说,兰屿的私有地只有
30.18公顷,仅占全乡已登记土地约0.7%。
http://goo.gl/8Cwaki
图表八:兰屿乡2013年已登记公私有土地面积与其他原乡比较表。其他原乡部份,仅列出
私有地比率最高与次低数据的两个原乡(单位:公顷)。兰屿乡在台湾55个原乡中,私有
地比率最低,只有0.7%,第二低是台中市和平区的1.6%(五都改制前为和平乡)。参考资
料:内政部2013年已登记土地统计资料。制图表/陈品君
兰屿乡朗岛国小校长胡龙雄曾在原住民电视台《部落大小声》“台东区域计划该如何规划
?”现场节目中(下称“原民台节目”)说明:“兰屿人在处理土地的时候,认为私有地
本来就是我的,我不需要跟国家承租这块地,所以大部份的兰屿人并没有为他的房屋、宅
第申请承租(兰屿特定区计画专题团队编按:因土地权属为国有地,达悟族人必须承租10
年后,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
图表八显示,兰屿已登记私有地之比率连全部已登记土地的百分之一都不到。对于这样的
现象,一位东清自救会成员说:“这表示兰屿对于自己的土地管理制度还持续,并且运作
得非常好。他们不走国家那一套,可是现在国家那一套就是‘你不登记就是我的了’。”
有些人会循官方思维提出质疑:“原住民不登记土地所有权,就是不懂得保障自己的权益
。”但他认为,“不去登记(私有地)不代表放弃自己的权益,而是代表你不认可这个制
度。这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抵制,就是我不要这个东西,我要自己的制度。”
http://goo.gl/7BMd5t
兰屿长久以来的土地问题,难以用一个通盘计画迎刃而解。当地与官方的冲突对立也并非
一夕造成,过去的历史印记与不时遇见的新问题交叠难解。摄影/何怡君
当地传统与官方思维的相牴触,致使台东县政府过去推动综合建设实施方案时,都在计画
内文中提及,兰屿乡推动公共建设的一大难题,是兰屿有不少居民占用闲置或低度利用的
公有土地,导致建设所需土地取得不易。
对官方而言,土地产权登记无法落实、居民占用闲置或低度利用的公有土地,意味着当政
府有意从事建设开发时,将因土地归属不明而受阻,他们归结“长期缺乏整体规画”将导
致兰屿发展受阻,因而催生出“新订兰屿特定区计画”。
本报导转载自weReport调查报导公众委制平台上,由学生团队陈品君、何怡君、陈芛薇、
陈孟君、洪育增所制作之新闻专题。本报导不代表兰屿专题学生团队立场。文章来源:《
当兰屿遇上特定区计画:扫地出门或敞开双臂?》第四章(撰稿/ 陈品君、何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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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象元
核稿编辑:杨士范
(兰屿特定区计划专题团队制作影片:当兰屿遇上特定区计画:扫地出门或敞开双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7F5ctHg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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