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高雄某门市面试(目前有工作,想出去看看有没有其它机会。),
面试过程说不上好不好,反正我觉得机会不大。
只是对方(公司老板)在说明休假制度时突然说了一段话令我很感慨,
他说:妳知道现在劳基法很保障女性吗?
除了产假还有育婴假,吼!搞得一堆女性进来公司就想生小孩,请产假、育婴假,
公司还不能辞退她,我觉得现在企业请女性员工成本很大!
所以未来很可能公司会聘请男性多于女性,不然实在很吃亏。
身为一个已婚女性,虽然是打算当一辈子顶客族,
但听到企业老板这么说,还是十分不是滋味。
什么时候女性变成了原罪?劳基法保障女性的美意,竟然成为企业不想聘请女性的理由?
W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