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事情是这样,我三月初接了ㄧ个国中家教,
小朋友在4月的期中考也进步很大,但因为我四月中就需固定通勤到中部,
只好辞退此家教(有表达歉意并愿意帮忙找其他家教),但3月底的薪水因为家长是以叫小朋友纪录的时间付薪,
她女儿有次少登记,4/1我收到薪水时反映少了ㄧ次她确认后也说下次上课补上,
发生了通勤导致我必须辞退,少了那次的薪水我短信中请她转帐给我,
家长答应说会转,但已经拖了第4天了。这明明是三月的薪水而且是他少给我的,是因为我不教了所以心存侥幸吗?
我是由家教社接的,也只知道家长手机,有短信纪录他答应要转帐,请问这样如何处理较妥当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