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到]2/字_笔_中译英_法律史论文_约250字_20160

楼主: wasianchi (小英粉丝团)   2016-04-25 19: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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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工 作 量:约500 字
[必]工作报酬:一字2元
[必]涉及语言:中译英
[必]所属领域:法律史、近代台湾史
[必]文件类型:论文摘要
[必]截 稿 日:希望是3个工作日能完成。
[必]应征期限:4/25
[必]联络方式:站内信(我们再交换联络方式。)
[必]付费方式:译前订金,译后补上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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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工作要求:确认理解内容、可翻译。愿意保持连络、可配合时间、经验者佳。
[选]参考段落:
日本领台之初,总督府宣示“接收官有,保障私有”的近代法原则,凡提出民有证据者,
其私有产权确实被保障。随着官有财产接收事业的结束,总督府所带来的现代治理模式
—透过土地调查事业厘清每一吋土地上的所有权人。将清代旧有的土地关系,转变为现
代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现代土地秩序。
[选]试 译 文:日治初期土地调查事业阶段的“公业”概念演变
[选]其他事项:抱歉,案件文字量不大。但有一定难度。
譬如专有名词:
土地调查事业、旧惯调查、公业、共有。
丈单:清代地产权状
申告:所有权人申请登录之意
公业:日本时代用语,请用日文拼音即可
共有、单一所有、法人:法律专有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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