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投票前我不想搞混

楼主: MeowFrancois (喵弗朗)   2018-11-05 21:20:12
※ 引述《Leoniss (Duke L.B.)》之铭言:
: 推文有人说,
: 公投结果不影响释宪,这是正确的
: 但是又说不论公投结果一定有同婚,这是错的
这部分,恐怕您自己的理解才是错的。
释748号解释文已经载明:
“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
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持
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换言之,就算民法摆着不修、专法不立,同性二人都能在108年5月24日之后迳行办理
结婚登记,修(立)法又怎么可能反而变成“不一定有同婚”?那样的规定必定违宪(
大法官解释的解释文具有宪法位阶的效力)。
: 释宪的结果是要求要保障同性伴侣,这个已经确定了
: 有人说,就算是专法,也是保障啊
: 但是婚姻关系的保障和权力义务可是很广的,
: 继承医疗同意家属身份子女保险受益etc很多很多
: 你确定专法提供的保障,一项都不会漏掉吗?
其实现行民法里对于异性恋婚姻关系,
也并没有您上面所提到的“医疗同意家属身份子女保险受益etc”规定,
不信您可以上“全国法规数据库入口网站”查阅一下民法条文。
: 想想,
: 如果专法真的会跟民法的婚姻保障一模一样
: 难道那些反同团体砸了几千万反对修民法是在搞笑吗?
: 他们现在可以砸几千万买广告,让一大堆县市长、民意代表公开支持挺专法
: 你以为那些高贵的爱家人士,不会想尽办法动手脚去限缩专法的内容吗
: 比如首当其冲的就是养育下一代的权力,这也是护家盟最在乎的部份
: 现在台湾法令只有“夫妻”才可以合法进行人工生殖
: 如果是直接修民法,那全部法律的夫妻改为配偶,同志伴侣也可以生小孩
: 跨拉也可以在mtf保留精子之后使用人工生殖技术创造下一代
: 如果专法通过了,同性“伴侣”到底可不可以进行人工生殖?
: 现在单身者可以领养子女
: 而同性“伴侣”得否以伴侣身份共同领养子女?
: 婚姻保障的权力铺天盖地,只要不是直接适用民法,就很有可能会被漏掉
这点您可能要失望了。同婚法制化之后,并不等于同性配偶当然能收养对方子女。
依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11日作出的106年度台简抗字第95号民事裁定,
认为“收养子女”并不在释748的解释范围内,
同性伴侣无法透过民法第1074条规定之适用或类推,而收养对方之子女。
这部分还有待努力吧!
: 有人又说,但是释宪说要有等同异性恋的保障啊
: 是的,这是释宪说的
: 但是今天如果护家盟跟政客联手推出一个烂到不行的专法
: 又是谁会来把关说“不行,这跟异性恋的保障不一样”?
: 没有人喔。
: 如果未来真的推了一个烂专法,有人觉得这个专法违宪
: 那也是要再提一次大法官释宪,来说明这个烂专法有没有违宪
: 有人说,提释宪就提释宪啊,上次大法官都提出有利我们的解释了
: 好,那你知道,释宪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提的吗?
: 你知道提了之后大法官可以不受理吗?
: 你知道两年前有关同性婚姻的释宪,是要求了多久,大法官才受理吗?
: 21年。
: 换言之,
: 要是那些护家盟弄了一个烂专法,
: 在下一次(再21年后?)大法官宣布违宪之前,
: 我们只能 吞 下 去 。
: 更何况,你能保证大法官再一次释宪,就一定会站在我们这边吗?
事情的成功,要有天时、地利、人和,
孙文先生若是在康熙、乾隆年间革命,不要说11次,就是110次只怕也推翻不了清朝,
因为那个时候不具备革命成功的社会背景;
21年前不要说台湾了,
放眼全世界也没几个国家具备让同婚合法化的社会共识,
但现在时势不同了、观念不同了,
我是认为无须那么悲观;
何况,如果真如您所担忧的那样,那即使修了民法、或立了专法又如何?
萌萌不是一样随时可以再声请释宪推翻释748?
我必须说,您多虑了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到今天为止一共作出768号解释,
没有任何一号解释的见解在短期内被后来的解释变更或翻转,
须知大法官解释的解释文是具有宪法位阶的效力,轻易变更、翻转,
那是要发生大问题的。
“不至于!”这句话我敢说。
: 如果这次的公投我们输了
: 显见“社会共识”认为只要给同性恋专法就好,不需要民法
: 那那些大法官们,不会“参考社会共识”吗?
: 行政院都说会依照公投结果做为修订专法的依据了
: 到时候你觉得那些蓝的绿的,看着那支持专法多于民法的投票结果
: 他们会拿自己的选票开玩笑,支持同性婚姻进入民法吗?
: 11/24只能赢不能输
: 同性婚姻走了20年,这是最后一关了
: 不能开玩笑,回家投票吧。
大家加油!
公投催票固然需要一些动力,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给自己过度不必要的心理压力。
因为在没有弄清楚公投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情况下,
身边许多拉拉姐妹很忧虑,公投若没过,就没办法结婚了,
成天为双方公投的网络声量消长忧心,简直寝食难安。
真的不至于!同性婚姻已成定局这件事是可以放心的;
至于最后究竟是修民法还是立专法,
就抱持着“争取权利是一条没有终点的道路”的心态去看待,继续努力。
也希望在同婚成功法制化之后,这股力量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推动不分性取向的伴侣法。
毕竟无论是异性恋或同性恋,都有人不打算结婚,或者从婚姻关系中走出来,
这样的人与其伴侣之间的关系,反而没有任何法律加以保障,
您所提到的继承、医疗同意等问题,
对于“非配偶的伴侣关系”才真正是一点法律保障都没有。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18-11-06 14:07:00
多处见解无法认同,似乎不在相同对话脉络,敬表尊重。
楼主: MeowFrancois (喵弗朗)   2018-11-06 16:26:00
无妨,辩论平权方代表许秀雯律师的脸书可以去看看她就从来没说过,如果公投不过同婚会翻盘这种话文中所引述的解释文字、裁定字号都是公开资讯可查,供大家参考就是了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18-11-06 17:42:00
翻盘的定义很广 你也可以参考你楼下那篇的另一位律师说明
楼主: MeowFrancois (喵弗朗)   2018-11-06 21:20:00
我不认为我讲的跟那位律师所讲的有何不同啊我虽然不是律师,但也在实务界打滚20年了,这么说吧若执政者偏要违逆释748的意旨,公投赢了也还是照样可以恶搞不是吗?但那就会造成宪政危机真要朝这种方向担心,是永远也担心不完的今天不是又有一位知名律师po文说明了吗?https://udn.com/news/story/12539/3463418板主的努力和苦心我完全明白,但我在同志圈看到太多朋友受困于对公投结果无谓的忧虑情绪之中,所以才作一些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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