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别变更需摘除性器官?内政部同意废止

楼主: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4-12-26 02:50:35
后续的相关新闻出来囉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227
2014/12/25 苦劳报导 陈逸婷 苦劳网记者
施明德文化基金会今天(12/25)召开记者会公布,立委丁守中召集日昨邀集内政部、卫
福部等相关政府官员进行协调中,达成废止2008年规定跨性别者或双性征者,在性别变更
身份证登记,必须摘除性器官的行政命令;基金会并于今天举办“跨性别者耶诞快乐”记
者会,表示内政部将在一个月内废止行政命令,成立“性别变更登记咨商委员会”作为之
后性别变更的专责单位。
根据施明德文化基金会声明稿指出,“性别变更登记咨商委员会”将由性别、人权、法律
、心理咨商师与跨性别代表共同组成,未来只要是年满18岁的欲跨性者,可向该委员会登
记变更性别的请求,经6个月“犹豫期”后即可生效。
记者去电卫福部,卫福部表示昨日会议结论只是“初步共识”,相关内容要以之后内政部
的公告为主;而内政部户政司副司长翟兰萍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会朝废除2008年行政命令
、未来跨性别者不用动摘除性器官的手术即可变更性别的方向,于近期内订出具体草案,
草案中将一并提出废除当前行政命令后的性别变更“认定要件”与“申请程序”。至于施
明德文化基金会所提出的“性别变更登记咨商委员会”,翟兰萍则表示仍需讨论,将在一
周内开会讨会具体草案内容。
跨性别团体TG蝶园高旭宽接受采访时表示,从2012年以来,妇女团体、性别团体、人权团
体以及各跨性别团体持续对此议题进行讨论,在会议中达成的共识都是“不设门槛”,跨
性别者只要到户政单位填写申请书即可变更性别,也没有“6个月犹豫期”的设定。然而
,昨天协调会议上却做出由“性别变更登记咨商委员会”作为性别变更的专责单位。高旭
宽认为,按照现在的社会氛围,一旦变更性别免手术变成必须通过咨商委员会,认定过程
一定非常严格,很有可能实质上具有“审核权”,他对设置委员会的结论表达谴责,质疑
“谁有权决定别人的性别认同?”。此外,高旭宽也质疑协调会议的正当性,“少数几个
人就决定TG(跨性别者)的命运,是黑箱会议”。
施明德文化基金会执行董事陈嘉君则表示,基金会的立场是委员会只提供面谈与咨商服务
、不作“认定”跟“判决”,更不能有“否决权”,强调性别认同是基本人权,应以当事
人意愿为主。陈嘉君表示,这是他对内政部表达的立场,但委员会的实际执行方式只能由
内政部作决定,“基金会的权力没有那么大”。
作者: SredDonita (S红_多妮妲)   2014-12-26 03:37:00
我比较好奇未来性别注记一生可变更几次?(没有手术,那是否可能允许变更回出生性别?)
作者: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4-12-26 04:15:00
首先 有团体拿外表很pass却因为身分证性别被刁难但今天舍弃身分证形式认定...雇主还是有办法去刁难这原因还是存在 只是换个方式刁难而已 哪天就看你身分证核发日期当作你是不是原装的...这结果完全不会改变终究比较像是世代改变的想法和开放度 教育为辅免术外表不pass脸皮一定要比现在还厚 跟十年前歧视对待肯定差不了多少 此外是无论术后或是人生,都只有一次更改身政字号机会,基本上你改性别"铁定"也只有一次连经过复杂的医疗系统还有辛苦存钱跑去手术的都会后悔了这种轻易简单很多更换性别只会造就更多的后悔者
作者: AllaK   2014-12-26 12:26:00
可是这种后悔比身体上不可逆手术还要轻微的多吧而且现在有心理判定性别的国家我好像没听过只有改一次的机会这样的法令 医疗考量上不可能会明确定义只许改一次
作者: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4-12-26 15:08:00
首先 你不能提出轻微多 自己去理解男样带者女生身分证工作心里层面一辈子痛苦 另外光男女性生活上不一样东西可多的你们有去评估比现今后悔暴增数百倍人数 这要怎安顿?如果认为不只可改一次,麻烦把这条也列入并且一并通过不是嘴巴说说就好台湾做法是否一置于别国,还是白纸黑字清楚比身体上不可逆手术还要轻微的多?? <<~~这你肯定不了解术后麻烦也就前一年的护理 最主要还是对于当"女"性的痛苦绝非是身体上改变的痛苦(该不会有变性欲还会想打手枪?)这也是现行医疗强调的RLT要满两年 让你有犹豫期的缓冲空间
作者: AllaK   2014-12-26 15:35:00
你有的疑虑都可以在法规里处理行政问题 但都不去这次修正的法规价值 不可逆的手术我不信会比数码和纸本来的值得付出安顿问题是值得考虑 所以你可以写个建议出来 但我觉得整个相关条例都还没订出来 你就说太麻烦了不要这法条这结论下得太快了你现在想的是"我要设一个高门槛 让真正的跨才能过 这样人们才会认同我 这样我生活就没问题了" 可是这基本上就是个歧视我们要的是基本人权 不是加价换购 你这样的高门槛怎么会是普世价值 你有尊重和接纳不同背景的跨吗?
作者: tint (璇月)   2014-12-26 17:58:00
感觉最后政府还是会挡下来...
作者: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4-12-26 18:16:00
当你在问有否尊重 是否你展现出事先沟通了? 后续只有政府看者办 出事怪政府 这哪们子的想法??
作者: AllaK   2014-12-26 18:34:00
kepf 现在还没有写法案耶 接下来这个月就是条例沟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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