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s077099 (Emirates)》之铭言:
: 情况是这样
: 有一位工程师应该是12月底就做完手上专案,然后一直拖到1月中,最后就撒手说他老子
: 不想做了,在这期间因为是答应大家WFH,所以很确信他就是故意的,行销资源等等什么
: 都准备好了,因为产品没有在时间上产出,导致公司损失几百万,我要怎么具体求偿?
薪水要先给,然后再求偿
不要怀疑,台湾的法令就是对雇主这么的不友善
对政府来说,大企业有钱,劳工有票
中小企业没钱票又少的去吃土~
补充一下,本案我也认为求偿几乎不可能成功
真要搞员工要用其他阴招,正攻法是行不通的
但是以我的经验来说,老板的精力与其想着怎么搞员工
不如想办法去做业绩
世上鲁蛇何其多,你跟他们计较就像跟猪打架一样
降低自己的格调还输了赚钱的时间
不过公司把几百万行销预算的案子全压在一个工程师身上
还不去追进度公司自己本身问题也不小
我觉得这个公司自己要反醒
: 昨天去调解会,调解会居然跟我说就算他没有提前十天告知离职,薪水还是要照付,因为
: 劳工没有提前告知说实在没有罚则,这是什么鬼,所以劳工就可以随时留下案子,拍拍屁
: 股走人?
对!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