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请教拆伙可能的法律问题

楼主: freeway0616 (许韩生)   2021-01-27 03:33:57
您好,我是前面那篇没有白纸黑字惨痛经验的作者
没想到今天是我有办法上来跟版主分享小小建议.....
如果今天我是你或甲,我也会希望买下来继续经营,上面有提到出价买回却无法达成共识
,是否也是金额上的问题呢?
你开的价码是以什么当依据,是否对乙来说有公平的算清1/3股份。
以我之前合伙人的观点来说好了,同样身为50%的持有人,他从头到尾只说如果我要走,
他要怎么给我钱,他没有提出任何如果是他要走的话,他能接受多少钱离开。
这道理很简单,他不敢开金额,如果他今天说要我退出至少给我500w,等于他认同50%股份
价值500w,但我要退出他只会给我100w,这样就明显在坑人了是吧!
所以他要表面做到不像在坑人就是不说出自己觉得合理的金额。
调解前他说连一百万都不可能给我,认为我狮子大开口,我立刻跟他说,那我一百二十万
跟你买,他就坚持要继续做,不可能卖。
上述是跟您分享,你开的金额是你有办法接受,接近于这个公司的价值吗,会不会是这个
节骨眼乔不拢呢。
另外虽然现在角色互调,但我建议还是不要仗着自己是独资负责人,做出道德沦丧的事情

第二点是
我之前合伙人一直觉得我不配拿的跟他一样多。
我们工作分配还蛮分明的,他主要工作是:网拍包装出货、商品分装作业、进货整理、偶
尔叫货、顾店、安排工读生上班时间。(虽然除了叫货以外的部分,大部分会有工读生偕
同一起作业),我们就归类为仓管、人资跟门市好了。
而我的部分就比较杂了,除了顾店、业务洽谈、新品上架、活动洽谈、整套pos系统建立
跟更新、每日进销作帐进而统计会计帐、大部分的叫货及设备采购、包含当初装潢所有的
工班以及宠物美容人员都是我在处理的。
我们就归类为门市、行政、采购、业务、会计、行销吧!
但他始终觉得体力活都是他一个人在承担。
另外我常常会通宵赶一些新品上架、建档、网拍关键字调整、浏览合适新品,我作息长期
不正常,所以在店面营业时间顾店的比例他觉得他承包了大部分,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因此,他在调解前说出,我们工作内容,花的心力是很悬殊的(他认为他比我做的多太多
了)
也因此开出如此坑人的价格
以上是在跟你分享,从你跟甲的观点一定认为,他没做事这么久,不应该拿钱,但似乎分
红三成是三人一起谈好的。如果今天真的有意愿买下来,建议先撇开乙离开工作岗位一年
这个因素,来计算应该要买下的金额。
并不是想偏袒乙方,我也认为一开始乙并不是以出资者的角度进场,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的
确就应该清算而不是一直领分红。
但如果上述两个点有帮助到您思考,我会建议是否要跟乙再次讨论金额。
另外分享一下,拆伙后的心得
这份合伙工作虽然已经做了将近5年,也算稍微熟门熟路,但拆伙我其实并不想继续走这
条道路,甚至还看了研究所报考之类的想回本业。
但真的是因为拆伙时遭遇的这份恶意,让我出现强烈的斗志,因此在东湖不远的内湖借钱
开了一间宠物店,立志要做回来压过他。
虽然现在是从0开始,真的非常辛苦,但他的那份恶意反而成为我的动力。
建议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不要抱持着恶意,大家和平理性公平的谈好,结局应该不会像我
们一样如此恶劣。
抱歉又发牢骚打了一大篇!
作者: ashdragon   2021-01-27 08:48:00
赞同最后一段,北部某建设老板曾跟我说过他这辈子最感谢的人是当年那位狗屁倒灶的合作对象,就是他激励自己成长成就今天的事业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7 09:26:00
所以应该要抱持恶意才对...故事不都是没有对方的恶意,就没有今天的自己所以对你有恶意的人,是造就你的贵人呀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21-01-27 11:04:00
有些人接受了一次恶意 就再起不能了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7 11:11:00
当然,故事只是故事,更多人是真的接受不了恶意跟创业一样,1000个人创业,可能才1个成功..
作者: karamucho (咔辣姆久)   2021-01-27 22:30:00
您好,感谢您特地回复我的文章,您的分享我也仔细看过我自认为无法做到,像您的合伙人这般强硬带有恶意的做法,目前打算先尽量谈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做法,唯一问题反而是,乙方认为解散要销毁或封存公司所有有形资产可能在这点上,我反而感受到他的恶意…原则上我认为大家同意解散,就清算公司资产,最后各自拿回一份,我们的出资基本上都是平分,所以我想这样理论上,应该算是公平的做法。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1-28 00:27:00
如果双方都想拆伙都要股份先签合约暗标觉得价高者得这样可行吗
作者: ganbaday (低调)   2021-01-30 17:25:00
没有三分之一能强迫三分之二的说法,就价高者得假设有土豪三千万买下品牌,你们每人一千万,他还会想销毁吗? 所以都是干话所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三人共有品牌,谁出最高价谁买下他不爽他可以开更高价吃下来,然后销毁这是最公平的方法,当初freeway最虽小就是他开价比对方高价75万,对方咬死登记负责人就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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