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教拆伙可能的法律问题

楼主: karamucho (咔辣姆久)   2021-01-26 21:19:25
大家好,我想这个问题算是屡见不鲜了,感谢还愿意点进来看XD
因为每个拆伙状况都不太一样,爬文还是没有一个头绪,决定发文请教看看。
 
先大至说明公司状况
目前公司成立约两年半,有成立商号,登记是我个人独资,资本额20万
实际上营运,有和甲、乙两人,共三人合伙经营
我们基于是朋友关系,公司营运等相关事项,没有签任何合约
工作内容、分润等等,都是口头协议决定
工作所需的设备、场地等任何开支,是三人平分
实际并无投入资金的动作。
 
以上是公司大至的状况。
 
拆伙问题,是在去年过年后,乙提出要离开工作岗位
乙认为他在公司付出一年半,应有拿分红的权利
我和甲两人,起初并不认同,因我们认为公司尚未达到分红的规模
但最后为了维持友好关系,我们同意未来净利7成是工作岗位上的人拿
3成则是分红,分红3人均分,同样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约
今年初,我和甲两人认为,乙离开工作岗位一年,分红比例要下调,应逐年调降分红比例
最后归零
但下调比例无法达成共识,只好决定看谁要买下公司
因我们并无投入资金,变成各自开价,结果仍无法有共识。
 
最后的选择,是解散公司,我认为的是
目前无形资产,例如FB粉丝页、网站、[email protected]帐号等等,因无法均分,故全数关闭不得再
使用
而有形资产例如衣服、货架、电脑档案等等,三人各拿三分之一,或清算折旧的价值,需
要的人买下
此时乙却认为,解散公司则曾使用过的任何东西,无形、有形,皆要销毁,任何人不得再
使用。
 
我和甲其实想继续经营,但和乙理念差异太大,所以想合理请他退伙
但不管是逐年调降分红比例最后归零、出价买回等方案,皆无法达成共识
最终解散公司,乙想销毁所有东西,我和甲当然不可能同意,主因是我们想另起炉灶。
 
想请问各位前辈
如果我和甲坚持照我们的方式解散,以合伙人的身份,就是2票赞成,1票反对
在这样的前提下,乙是否只能照我和甲的决议来做?
而我们这样的合作关系或解散分式,在法律上会有问题吗?(假设乙要提告)
 
最后,感谢您耐心看完,也感谢提供任何看法,在下会虚心受教!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6 21:54:00
法律只看白纸黑字找跟朋友合作创业那篇案例来看就对了那个人也是什么白纸黑字都没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吃定对方没身分然后你朋友就上来po文被吃了你吃完对方...可以顺便叫他上ptt po文分享他的遭遇FB粉丝页、网站、[email protected]帐号等等只要你掌控帐号密码你就可以踢他出去了
作者: dear520168 (风云无忌)   2021-01-26 22:29:00
前面有一篇文章,公司挂名的负责人最大,因为没有合约没有合约,乙是没有什么有用的强制性,没有什么权利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21-01-26 22:33:00
三成说要分,后来又不给分?? 这是引爆点??
作者: dear520168 (风云无忌)   2021-01-26 22:34:00
跟朋友合作创业有赚有赔 请看这篇 你就有答案了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21-01-26 22:34:00
独资就负责人最大,乙要告你还蛮难的@@
作者: dear520168 (风云无忌)   2021-01-26 22:36:00
口头协议,你一毛都不给,乙也拿你没办法
作者: HdDevil (虚伪清除者)   2021-01-26 22:58:00
二百贱到
作者: momicats (YING)   2021-01-27 02:29:00
乙没投入资金,人也离开了~还要继续分红的意思吗?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27 08:33:00
推文不要乱教,如果能证明有劳力付出,没有身份会变劳工这在不赚钱的公司会分得比雇主还多(雇主0元)雇主兼劳工就是为了未来潜在的巨大分红,不然初期公司很多光付薪水光靠那少得可怜的资本和营业额就撑不了多久能签三方认同的协议好聚好散最好,不然公司初期营运能被检举的项目多的很,拿不到钱心怀不满检举给国家赚也是可能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7 09:28:00
基本上原po的合作伙伴就是要死一起死..不然怎么会结束任何资料都不放过要销毁而现在不外乎就是三方都不认同...所以才出问题要嘛就原po退一步,多给钱解决..不然就是原po进一步,恶意踢走他这种没什么制度的公司,真的要打官司...没身份就是站不住脚要是那么容易证明,就不会有朋友合作创业那种文章了..都请律师了也处理不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27 10:10:00
手机足迹有开,在店里每天上班时间停留,其实就可以证明劳务了,再加上无风不起泿,只要随便一个私下录音,不是债主,股东,员工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很难自圆其说为何会有这协调会.民事的证据和刑事相比条件要求比较低,小额诉讼也不用请律师,端看对方懂不懂而以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7 10:17:00
笑了,我也去某公司天天停留8小时..看能不能争取到薪水freeway可惜当初没有问到你...不然可能就争取得到了他的律师太差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27 10:51:00
你可以去停留看看,很多事没有嘴巴讲的这么简单,我前提是说对方懂得法律,要举证方法很多,不要以为没书面就完全无法举证.协调会录音举证事出有因,足迹举证上班时数你的说法反过来,用停留来举证劳动,这当然会被打枪法官听完录音,要雇主给个自圆其说的合理解释,你先帮他想想怎么讲比较圆就好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7 11:09:00
如果对方懂法律...其实当初就白纸黑字成立公司了..为何会搞到那么复杂..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27 11:21:00
刚开始不懂,等出问题时咨询懂的朋友,不是很常见?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7 11:34:00
版上的案例,出问题问律师...可能该律师不够懂..所以....没看过成功的案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27 13:20:00
证据说话,没证据你找遍全台湾律师也没用.反之有证据,也不一定需要律师(小额诉讼)你认为可以不认帐不就因为没有白纸黑字(证据的一种,效果最好)?我说的蒐证方法如果蒐到有力证明,法官也可能采信如果之前有社交软件上的对话可供证明,也都是证据的一种
作者: ae034 (gone with wind)   2021-01-27 14:43:00
花钱叫他滚最简单
楼主: karamucho (咔辣姆久)   2021-01-27 22:22:00
感谢各位不吝指教,也仔细看过前一篇的分享,另外也看了一些法律相关条文,目前还是打算和对方谈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做法,尽量不要翻脸到对簿公堂,这是无法可走的最后做法,再次感谢各位的经验和看法分享!
作者: ganbaday (低调)   2021-01-30 17:21:00
明明有做事,恶意否认,这都能告诈欺了吧玉石俱焚的方法百百种...你就照他当初上班的时数算他薪水 这是最最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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