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这个问题算是屡见不鲜了,感谢还愿意点进来看XD
因为每个拆伙状况都不太一样,爬文还是没有一个头绪,决定发文请教看看。
先大至说明公司状况
目前公司成立约两年半,有成立商号,登记是我个人独资,资本额20万
实际上营运,有和甲、乙两人,共三人合伙经营
我们基于是朋友关系,公司营运等相关事项,没有签任何合约
工作内容、分润等等,都是口头协议决定
工作所需的设备、场地等任何开支,是三人平分
实际并无投入资金的动作。
以上是公司大至的状况。
拆伙问题,是在去年过年后,乙提出要离开工作岗位
乙认为他在公司付出一年半,应有拿分红的权利
我和甲两人,起初并不认同,因我们认为公司尚未达到分红的规模
但最后为了维持友好关系,我们同意未来净利7成是工作岗位上的人拿
3成则是分红,分红3人均分,同样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约
今年初,我和甲两人认为,乙离开工作岗位一年,分红比例要下调,应逐年调降分红比例
最后归零
但下调比例无法达成共识,只好决定看谁要买下公司
因我们并无投入资金,变成各自开价,结果仍无法有共识。
最后的选择,是解散公司,我认为的是
目前无形资产,例如FB粉丝页、网站、[email protected]帐号等等,因无法均分,故全数关闭不得再
使用
而有形资产例如衣服、货架、电脑档案等等,三人各拿三分之一,或清算折旧的价值,需
要的人买下
此时乙却认为,解散公司则曾使用过的任何东西,无形、有形,皆要销毁,任何人不得再
使用。
我和甲其实想继续经营,但和乙理念差异太大,所以想合理请他退伙
但不管是逐年调降分红比例最后归零、出价买回等方案,皆无法达成共识
最终解散公司,乙想销毁所有东西,我和甲当然不可能同意,主因是我们想另起炉灶。
想请问各位前辈
如果我和甲坚持照我们的方式解散,以合伙人的身份,就是2票赞成,1票反对
在这样的前提下,乙是否只能照我和甲的决议来做?
而我们这样的合作关系或解散分式,在法律上会有问题吗?(假设乙要提告)
最后,感谢您耐心看完,也感谢提供任何看法,在下会虚心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