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个人进口货物免税金额调降

楼主: m2f (孤单的自由~~)   2017-09-15 17:44:45
今天看到的新函令,对于版上跑单帮或是进口货物的人应该多少有点帮助。
台财关字第1061018778号函:
“同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在新台币二千元以下者,
免征关税与海关代征之营业税及货物税,但菸酒及实施关税配额之农产品不适用之。”
此项规定,从现行的三千元,下修为二千元。自107.1.1生效。
而有些人应该也很熟悉的是,自今年7月1日起,
同一纳税义务人于半年度内进口货物适用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
该半年度就不再适用其免税规定。
以上,分享给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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