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验怎么跟大家推文完全不一样?
五人以下不一定要成立劳保投保单位这是确定的
但是健保不是这么回事
如果你是负责人,你一定会被健保局抓到,还会追回你之前欠的保费
之前的投保单位也会接到通知
我身边所有担任 负责人的朋友 都是这样,没有例外
被追缴还好,本来就是你欠国家的(每个月一千六)
但是被你的公司发现你在外面成立公司
会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我觉得公司HR不是笨蛋,任何理由应该看起来都很可疑
建议诚实为上
※ 引述《skobihnled (哈囉MOTO)》之铭言:
: 各位创业板年薪六千万的版友,大家好
: 不好意思,小弟爬文后,对于“工作中是否可以当负责人”一事还是有些疑问
: 一、
: 这样我是否要提前告知公司我健保要因某些(乱掰)的原因而转出,
: 接着再于公司成立后,去申请新公司的健保单位?
: 二、
: 抑或是我不需要于自己工作的公司转出健保,直接新公司健保加上去即可?
: 但这样目前工作中的公司会发现吗?
: 这两个选项困扰我一阵子了....可是最近某些原因,
: 不得不赶快处理这件事情.....
: 再麻烦各位大神解惑.....QQ
: (如果有触犯板规,烦请告知小弟,小弟会立即修文或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