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创业板年薪六千万的版友,大家好
不好意思,小弟爬文后,对于“工作中是否可以当负责人”一事还是有些疑问
一、
这样我是否要提前告知公司我健保要因某些(乱掰)的原因而转出,
接着再于公司成立后,去申请新公司的健保单位?
二、
抑或是我不需要于自己工作的公司转出健保,直接新公司健保加上去即可?
但这样目前工作中的公司会发现吗?
这两个选项困扰我一阵子了....可是最近某些原因,
不得不赶快处理这件事情.....
再麻烦各位大神解惑.....QQ
(如果有触犯板规,烦请告知小弟,小弟会立即修文或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