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牌车辆上路 连补带罚
2025-01-02 00:59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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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车辆若经吊牌,一旦违规上路,恐面临补税和缴交罚缓。示意图。 (联合报系资料照
)
地方税务局表示,民众车辆若经交通裁决机关吊扣牌照、并已缴回牌照者,在执行吊扣期
间免征牌照税;另外,报停、缴销或注销牌照期间若使用公共水陆道路经查获,除补税外
,还可处以应纳税额两倍以下罚锾。
有民众向税务局询问名下车辆已遭监理机关注销牌照,为何仍收到牌照税补税及罚锾缴款
书?税务局解释,不管是报停、缴销或注销牌照,违规上路遭到查获,除将要求补税,也
可处应纳税额两倍以下罚锾。
地方税务局说明,若民众车辆逾期未验车经监理机关注销牌照,使用牌照税只缴纳至注销
前一日,之后使用公共道路被查获,依规定仍须补征牌照税并处以罚锾,提醒民众须按时
间验车。
另外有民众因驾驶汽车超速,遭交通裁决机关吊扣牌照六个月,他在这段期间将汽车停在
自家地下停车场,收到税单时却发现,这段不能使用车辆期间仍继续被征收牌照税。车主
若已缴纳当年度牌照税,可持交通裁决机关核发的汽车牌照吊扣执行单,向车籍所在地的
税捐稽征机关申请退还吊扣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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