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重购退税 注意入籍时限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5-01-01 11:48:46
重购退税 注意入籍时限
2025-01-01 00:11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台南市财税局提醒,民众想适用土增税重购退税时要注意,若重购地完成过户超过两年后
才迁入户籍,将不符合重购退税要件,无法退还已缴土增税。
财税局解释,符合土增税重购退税的条件有三个,包括卖出原有自用住宅用地后两年内,
必须完成重购土地移转登记;在重购土地完成移转登记日起两年内,土地所有权人需于该
地设立户籍;重购土地在此期间不得出租或营业。
举例来说,王先生在2022年4月9日出售自用住宅用地,2023年5月26日另购土地,并在
2024年6月16日完成移转登记,如果王先生在2025年6月15日之前将户籍迁入,且重购土地
未作出租或营业用途,即可申请退还出售原有土地时已缴的土增税。
另一案,陈先生在2022年2月20日完成重购房地的移转登记,并在2023年6月3日出售原有
自用住宅用地,但是直到2024年4月10日才将户籍迁入重购地,已超过规定的两年期限,
因此不符合重购退税条件,无法退还已缴土增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614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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