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财产差额分配 免印花税
2024-12-09 23:47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新竹地税局表示,配偶因离婚或一方死亡,导致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可行使剩余财产差
额分配请求权,只要持遗产税核定资料或离婚协议文件,即可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过户,且
无须贴缴印花税。
地税局说明,配偶因离婚或死亡导致法定财产制关系结束,若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
权取得的房屋,不属于印花税课税范围。
举例来说,王先生因离婚行使差额分配请求权,取得一笔房屋,凭调解笔录即可直接向地
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无须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课税凭证范围包括银钱收据、买卖
动产契据、承揽契据以及典卖、让受及分割不动产契据。
除了印花税外,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取得不动产,也免课契税。不过地税局提醒
,取得土地部分仍须先向税务局办理土增税免税申报,完成后才能移转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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