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抛弃继承 两个考量
2024-11-29 00:0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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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所得分配公平,兼顾被继承人遗属生活,遗赠税法订有相关亲属扣除额,给予遗产
免征遗产税的法定权益,但继承人如果办理抛弃继承,相关扣除额也会一并放弃。示意图
。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制设有亲属扣除额,继承人年纪愈小、可自遗产扣除金额
愈多,有民众因此会考虑抛弃继承,让年幼子女成为继承人,但国税局提醒要同步考量《
民法》、《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以免得不偿失。
国税局解释,为促进所得分配公平,兼顾被继承人遗属生活,遗赠税法订有相关亲属扣除
额,给予遗产免征遗产税的法定权益,但继承人如果办理抛弃继承,相关扣除额也会一并
放弃。
国税局举例,近日有民众询问,被继承人的子女中,有一位几年前已死亡,而有代位继承
人,此时部分子女想办理抛弃继承,规划给次亲等的未成年子女继承,是否能增加遗产税
扣除额?
国税局解释,民法规定的代位继承者,指的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卑亲属,在继承开始前
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继分及继承顺序。
国税局举例,老张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几年前死亡,留下2011年出生的儿子(即老张的孙
子),后来老张在2024年5月23日去世,由小儿子、孙子为共同继承人,小儿子考虑是否
抛弃继承,让自己的儿子继承。
国税局试算,第一种情形,如果全体继承人皆继承,小儿子跟孙子每位可扣除直系血亲属
扣除额56万元,且仅13岁孙子距离成年还有五年,每年可加扣56万元,累计增加扣除额
280万元,总计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为392万元,可自遗产中扣除。
第二种情形,小儿子办理抛弃继承,如此一来,小儿子的子嗣没有继承权,此时由老张的
孙子单独继承,仅能扣除孙子一人的扣除额56万元,加计按其距离成年年数可加扣280万
元,合计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为336万元,扣除额比全部继承少掉56万元,抛弃继承未
必比全数继承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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