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凯博观点/泰国投资限制 大解码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1-06 11:07:37
凯博观点/泰国投资限制 大解码
2024-11-05 23:51 经济日报/ 黄慧展
https://reurl.cc/34vOn8
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慧展。凯博/提供
近年来泰国政府不断扩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伴随着其经济政策的开放及基础建设的推进,
加之企业主为了规避因地缘政治冲突衍生的经营风险,这使得不少台湾企业考虑选择到泰
国设立公司及生产营运据点。
泰国外商经营法(Foreign Business Act)里有规定限制外资经营的行业,这些限外行业
需要泰方股东持股超过50%的公司才能合法经营,除非公司能获商务部批准取得外商经营
许可证(FBL),外方股东才能以全外资公司开展经营部分的限外行业。但FBL目前不容易
申请,并且持有FBL的公司其实没有额外的税收优惠,亦不被允许购买土地。
外方股东如计划以全外资公司在泰国开展经营,亦可依照符合政策要求的经营项目别,向
投资促进委员会申请投资促进证书(BOI)。一旦取得BOI,则该全外资公司还可享有如企
业所得税、进口增值税及关税减免等税收优惠,以及可享有外籍人员工作签证办理不受限
制、可申请购买土地许可等非税收优惠。但申请BOI的经营项目别主要是以制造业、高科
技行业、研发中心等项目为主,如果是服务业或贸易业公司,由于经营项目不符合政策要
求,一般较难申请到BOI。
如经营限外行业不能取得FBL或BOI,则外方股东也可考虑与泰方股东合资的模式开展经营
。但形式上与泰方合资的模式,实质上可能是让泰方股东代持合资公司部分股权的安排,
使合资公司符合经营限外行业的持股比例要求。如需采用合资公司模式,外方股东为减少
对公司控制力偏低的风险,需要对公司股权预先做安排,比如:签署代持协议、分散股权
由多位泰资股东代持、办理股权质押、或是由泰资股东提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
近年因应台湾产业全球化布局,跨境公司设立需求大增,但各区域法令、文化差异大,建
议慎选优质会计事务所合作,才能第一时间规避未知风险,扶植企业永续经营成长。(作
者是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慧展)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402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