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赠屋契税 受赠人负责报缴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8-14 10:37:41
赠屋契税 受赠人负责报缴
2024-08-13 23:4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嘉义县财税局表示,父母出资兴建房屋,再登记子女为起造人,等于送房给子女,此时应
申报赠与契税,依规定,赠与契税的纳税人为受赠人,即子女必须负责报缴契税。
财税局指出,契税条例规定,建筑物在建造完成前,因买卖、交换、赠与,以承受人为建
造执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变更起造人名义,并取得使用执照者,应由使用执照所载起造人
申报纳税。
财税局举例,甲君近期要与女友结婚,爸爸打算出资盖一栋新屋并登记甲君为起造人,当
作送给甲君的新房,此时因兴建房屋资金由父母出资,纵使起造人从头到未没变,仍应在
主管建筑机关核发使照起60日内,由子女申报缴纳契税。
财税局说明,同样情况适用在配偶,由妻子或丈夫出资兴建房屋并以另一方登记起造人,
仍应由受赠取得房屋者为纳税人,应在期限内申报契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5983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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