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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10:41:46房地税谁缴 要看基准日
2024-07-16 01:06 经济日报/ 记者余弦妙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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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地价税纳税基准日8月31日即将到来,地方税务局表示,常有民众疑问,若在8月份买了一
笔土地,是否只要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地价税?地税局回应,基准日当天土地登记在谁
名下,就由谁负责缴纳全年税款。
地税局表示,地价税“纳税义务基准日”为每年8月31日,当日地政机关“土地登记簿”
所记载的土地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就是当年度地价税纳税人,负责缴纳这笔土地全年地价
税。
因此,8月31日当日取得土地所有权人,即须负责缴纳该笔土地全年地价税。
不过若经法院拍卖取得土地,依领得法院核发权利移转证书日为准;另经法院判决共有物
分割、公用征收或因继承而取得他人土地,在未办理产权移转登记前,以法院形成判决确
定日、公用征收补偿费发放完成日或继承开始日为准。
不过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实务上会在契约中约定地价税由谁缴纳,地税局说,这是当事人
间约定的私权行为,不会因此变更地价税纳税人,稽征机关还是会找基准日当天土地登记
簿上的人,作为纳税人。
此外财部提醒,《房屋税条例》修法后,也参考地价税制度订定基准日,房屋税纳税基准
日为每年2月最后一天,纳税人也要留意。
地税局提醒,民众名下有自住房屋、土地,将自住房屋做营利使用,也可能影响到地价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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