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申请复查 财产禁止处分
2024-06-28 01:18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纳税人如逾期未缴纳合法送达的税单,即使申请复查,仍属欠缴
应纳税捐,稽征机关依法针对纳税人相当于应缴税捐数额的财产,通知有关机关进行禁止
处分不得为移转或设定他项权利。
税务局说明,近期有民众不服核定税捐,虽已依法申请复查,但逾限缴日尚未缴纳,该局
依法针对民众名下相当于应缴税捐数额之不动产,通知地政机关办理禁止财产处分登记。
民众不解已申请复查,财产仍被禁止处分,复就财产被禁止处分提起诉愿,经纳税者权利
保护官协助说明,民众了解法令规定后,已撤回诉愿,等民众缴清欠税,税务局也立即办
理涂销禁止财产处分登记。
依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款,在缴纳期届满30日后仍未缴纳,就会依法被移送强制执行;倘
若纳税人已依法提起复查,只能暂缓办理移送执行,而欠税达一定金额以上,稽征机关得
针对纳税人相当于应缴税额的财产,通知有关机关不得为移转或设定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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