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于前年底在桃园市买了房子
在去年一月开始缴房贷
原本户籍在台北市 目前也是在台北市
因为去年有预计生小孩 台北市补助比较多
户口就没迁到桃园市了
小孩出生后当年度大概比桃园市多领了23100元补助
我爸有设户籍在我的房子让我可以在地价税以及房屋税享自住税率
但因为他收入比我高 所以我抚养他不太划算
今年报税想要申报自用住宅购屋借款利息
系统有"自动"带出这个选项
但我老婆小孩我抚养的长辈都没有设籍在我的房子
请问这个情况下
还是可以申报自用住宅购屋借款利息吗?
因为目前有申报自用住宅购屋借款利息可以多退17268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