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医、新创、天使投资人 可节税
2024-04-11 00:34 经济日报/ 记者许如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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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税申报示意图。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5月报税季来临,不少人关注自己综所税申报能扣除多少所得额,除常见的捐赠扣除额、
灾损扣除额等,投资生技医药、新创事业的“天使投资人”,也能从所得总额扣除,节税
更有感。
政府为改善新创事业初创期筹资困难,及延续生医产业长期研发投入资金需求,立法提供
愿承担较高投资风险的天使投资人租税优惠,以鼓励投资人支持新创事业与生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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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资人租税优惠与条件
依《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规定,个人以现金投资未上市或未上柜的生技医药公司,对
同一公司当年度投资金额达100万元,并取得该公司新发行股份,持有期间达三年,就可
以投资金额50%为上限,持有满三年当年度起两年内,自个人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每年
可减除金额合计最高500万元。
前述生技医药公司定义,指设立十年内的研发制造新药公司,或设立五年内的受托开发制
造生产新药公司。
而依《产业创新条例》规定,以现金投资成立未满两年,经主管机关核定的国内高风险新
创,且对同一公司当年度投资金额达100万元,并取得该公司新发行股份,持有期间达两
年,就可以投资金额50%为上限,在持有满两年当年度起,从个人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
每年可减除金额以300万元为限。
目前生医条例施行期间至2031年12月31日为止;产创条例的施行期间则至2029年12月31日
为止。有从事相关投资的纳税人,可好好把握适用期间。
此外天使投资人若要申请适用租税优惠,在持有股份期间达标的隔年元月底前,公司应检
附核定函或核准函等证明文件,向国税局申请核发“个人股东投资自综合所得总额减除证
明书”,投资人才能适用租税优惠。
财政部也提醒纳税人,生医条例、产创条例虽同为天使投资人租税优惠,但在投资对象、
可减除年度、持有时间、可减除金额上限等条件皆有差异,应视个别情况适用相关租税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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