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损申报提高至30万元 财部2周定案
2024-04-10 13:33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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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庄翠云。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部长庄翠云10日允诺,综合所得税灾害申报损失可自行检具损失清单及证明文件,由
国税局书面审核的门槛将从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预计2周内向立法院财委会提出书面报
告,并将完整公开简化后的报备程序。
庄翠云10日出席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朝野立委焦点都在403花莲强震灾民的灾害申报损失
。在震灾发生后,财政部3日即启动减免税纾困,采从宽、从速办理,包含所得税、营业
税、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等共九大税目,符合条件都可减免。
依照现行制度,综合所得税灾害申报损失总金额新台币15万元以下,可自行检具损失清单
及证明文件,由国税局书面审核。
由于这项规定为民国87年制定,至今已经26年没有调整,因此在野立委以临时提案,要求
财政部将“综合所得硕灾害申报损失总金额书面审核金额”提高至30万元。
庄翠云表示,对灾后抵税采从宽、从速、从优、从简原则,相关金额的调整都可以来思考
,让程序更简化。
另外,北区国税局已启动紧急因应机制,花莲县灾损申请期间由1个月延长为3个月。至于
花莲县以外的地区是否可以比照延长至3个月,庄翠云认为,可以考量,应可以一并适用
,之后再研议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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