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土增税清查 锁定三样态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3-11 11:04:08
土增税清查 锁定三样态
2024-03-11 00:56 经济日报/ 记者宋健生、翁至威 /台中、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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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每年皆会清查各类土增税案件,年初、年末各有清查重点,主要锁定三大样态
,包含共有物分割避税、重购退税案件、捐赠社福用地。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地方税务局每年皆会清查各类土增税案件,年初、年末各有清查重点,主要锁定三大样态
,包含共有物分割避税、重购退税案件、捐赠社福用地。
首先,针对共有物分割避税,多数地方政府清查期间在上半年,例如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
局就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展开全面清查,若有假借共有物分割来逃漏税,将依法补税

税务局指出,一般常见土地所有权人利用应税土地与免课土增税土地,取巧安排共有物分
割,垫高应税土地的原地价规避土增税。
https://reurl.cc/OG31RA
土增税案件清查重点
税务局表示,这类案件如经查获,将依实质课税原则调回共有物分割前原地价,并通知地
政机关办理更正。此外借由合并或移转少数持分形成共有后,再办理共有物分割,达到交
换、移转土地目的,税务局也将追补应纳土增税。
其次是针对土增税重购退税案件,清查时间通常落在下半年。重购退税案件皆列管五年,
税务局在列管期间内都会清查是否有迁出户籍、改作营业或出租等。
税务局表示,已申请土增税重购退税的民众,重购自用住宅用地在办妥产权移转登记日起
五年内,若再行移转或改作其他用途,像是供营业使用、出租或户籍迁出等情形,将会被
追缴原退还土增税。
税务局说明,所谓自用住宅用地,是指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在该土地完成户籍登记,地
上建物为其中一人所有,且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在五年列管期间内,必须持续符合自用
住宅用地规定,即使户籍短暂迁出也会被追缴原退还税款。
不过也有例外,若因子女就学、因公派驻国外、土地所有权人死亡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出
或未设籍,经查明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实际上仍自住,可免被追税。
第三,则是针对社福事业及私立学校受赠土地免征土增税列管案件,通常清查时间也在下
半年。清查重点包含土地是否有按捐赠目的使用、是否违反事业设立宗旨、土地收益是否
未全部用在该事业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219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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