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研发投抵 非专职不可认列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2-29 09:06:54
研发投抵 非专职不可认列
2024-02-29 00:38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产业创新条例》提供研发支出投资抵减,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企业申报这项租税优
惠时,应留意非专职从事研发工作者的薪资,不能认列为研发支出,无法适用投资抵减。
台北国税局表示,公司若要将研发人员薪资列入研发支出,以适用产创条例投抵,依规定
必须是专门从事研发工作的全职人员才能适用,可能是直接配置在研发单位且专职研发者
,或虽未设置在研发单位,但确实有从事研发工作的全职研发人员。
国税局指出,若从事研发工作的全职人员,另有兼办行政管理、例行性检验、消费性测试
及市场调查等工作,就不算专门从事研发工作的全职人员,其薪资支出不能列为研发支出
,不能适用投资抵减。
国税局表示,公司在列报时,应提供全职研发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纪录及相关证明
文件,供国税局认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9815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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