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税唸学堂/报个遗产税,意外找到阿公70年前留下的37笔可继承的土地
本文共1419字
2023/02/09 08:42:24
经济日报 记者徐碧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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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公所、税务局和地政机关帮忙下,税务人找到了37笔阿公遗留的土地,连纳保官都
说从没碰过这种案子。图为示意图。 图片来源:freepik.com
书彦(化名)109年从国外回台,办好妈妈的后事,报完遗产税,和弟弟、妹妹完成继承
的事,又飞走了。不久,竟接到高雄国税局的通知,说他漏报了37笔外公留给妈妈的农地
持分。书彦完全不知道妈妈还有这么多未继承的农地,赶紧又回台。竟然是真的!没想到
报个遗产税,竟意外找回可以继承的37笔土地持分。
这件案子太罕见了,由纳保官处理。书彦外公早在民国39年就过世了,在109年之前,这
些农地都还落在外公名下,连妈妈的众多的兄弟姐妹们,也是在109年才去办理继承。
过了近70年,这些未继承土地不是都该归国库,由财政部国产署处理了吗?高雄国税局纳
保官说,不是的,这些早年登记的土地,都不是和身分证字号勾稽在一起的,不归国产署
处理。
先说明涉及税的部分,再来看看这37笔土地持分怎么回事?
政府帮找回土地 不知情也要缴罚款?
纳保官说,税的部分很简单,按农地的土地公告现值计算遗产,没有申请农地扣除额,补
税约84万元。纳税人很快就把税缴了。有争议的是在罚款部分,依规定,漏报土地遗产,
按所漏税额罚0.4倍。
书彦觉得罚得没道理,他和弟弟、妹妹久居国外,他不是不报,是根本不知道这37笔土地
持分的存在,查调遗产中也没有查出来,转向纳保官求助。法务组的裁罚移送书已送到总
局,纳保官认为,纳税人的确没有可责性,不应该罚。总局最终定决定不罚。
纳保官说:“找回37笔土地持分,不是国税局能耐。是乡镇公所、税务局和地政机关的功
劳。”“我办税这么多年,第一次碰到这种土地。”那些地不在高雄,在云林、彰化一带
。
事有凑巧,109年乡镇公所在盘查三七五减租农地,发现有16笔农地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这个人就是书彦的外公。公所于是通知书彦外公的儿女们,纳保官说:“公所的通知书不
是那么肯定,只能说怀疑,怀疑是书彦外公的,要儿女们拿证明文件给地政机关,以便核
对。”
怎么验证呢?主要是看外公的名字、地址等资料对不对。书彦外公过世的时间是民国39年
,日据时代结束不久。那时候的土地登记是英文字母加上流水号,靠名字和地址辨认。重
名的人那么多,公所也没那么有把握找对了人。
这16笔农地属三七五减租承租的农地,三七五减租的承租权可以继承,时过近70年,三七
五减租租约仍在。“租子谁收走了,我不知道,与税无关,没向公所追问。”纳保官说。
书彦外公去世的时候,儿女还小,最大的才十几岁,最小的2岁多。那时候也没有遗产税
。总之,真的找对了。于是书彦的舅舅、姨妈们就去办继承。
先到国税局申报16笔农地的遗产税,拿到完税证明,再去税务局,看看有没有欠税,竟然
,税务局一查,发现书彦外公名下还有另外21笔农地。因为田赋免税,书彦外公倒没有欠
税纪录。
书彦的舅舅再次登门国税局,补申报21笔农地的遗产税。然后拿着遗产税的完税证明和税
务局发的证明,办继承登记。
民国39年那时候,女子可能分不到遗产,只有出嫁时的嫁妆,时至今日,地政机关按应继
分让兄弟姊妹们平分遗产,书彦妈妈分到各笔土地五分之一的持分。
不知怎么,他们没有通知到书彦妈妈这一头,只有舅舅、姨妈们完成继承登记,书彦妈妈
的部分没有办。
舅舅、姨妈们完成继承登记了,书彦兄妹们一直没有接到消息,要他们去代位继承外公的
遗产。直到110年,高雄国税局接到地政机关的通知,通知说书彦妈妈遗有37笔农地各五
分之一的持分。案件特殊,转由纳保官处理。书彦申报遗产税时,留下电子邮件信箱,纳
保官就经由email和书彦联系。
书彦当然赶紧回国,办理后续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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