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机关团体结余款 可变更使用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0-02 10:20:39
机关团体结余款 可变更使用
2023-10-02 02:36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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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第4季,不少机关团体向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询问有关结余款使用计画相关问题。联合
报系资料照
进入第4季,不少机关团体向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询问有关结余款使用计画相关问题。北税
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机关团体),如未能依原订计画执行,应
尽速于原使用计画届满之次日起算三个月内,向主管机关提出变更使用计画申请,以免因
未依使用计画执行,致未符合免税标准之规定,遭稽征机关就全部结余款依法补税。
北税局举例说明,甲基金会2019年度结算申报其用于与创设目的有关活动之支出,未达各
项收入60%,且结余款超过50万元,已就2019年度结余款编列用于2020至2021年度的使用
计画,并报经主管机关查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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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办理结余款变更使用
该基金会因故须变更使用计画支出项目、金额或无法于期间内执行完竣,最迟应于2022年
3月31日前向主管机关申请变更使用计画,且变更后之使用计画期间合计仍以四年(即
2020至2023年度)为限,即变更后使用计画最后使用年度为2023年度。
依规定,机关团体于年度收支决算后,若支出未达收入60%,且结余款超过50万元者,得
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第2条第1项第8款第2目规定,就
该结余款编列用于次年度起算四年内与其创设目的有关活动支出之使用计画,并经主管机
关查明同意。
北税局表示,报经主管机关查明同意后,机关团体应按该计画确实执行,之后若有与原计
画支出项目、金额或期间不符者,依免税标准第2条第4项规定,应于原使用计画届满之次
日起算三个月内,检附变更后之使用计画送主管机关查明同意,且变更前、后之使用计画
所定结余款用于与创设目的有关活动支出之期间合计仍以四年为限。
北税局提醒,机关团体经主管机关同意其结余款经费保留使用者,应依使用计画确实执行
,稽征机关各年度均会列管追踪查核。倘机关团体未依报经核准之使用计画使用完毕,稽
征机关将就全部结余款,依法课征该结余款发生年度之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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