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之眼】台湾高车价 为何一点道理都没有?
2023-08-28 07:00 联合报/ 陈国梁/政大财政系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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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认为车辆类货物税的课征,有降低改善空气污染的政策功能。本报资料照片
到底台湾车价贵不贵?不论是根据一般车价的跨国比较,或是根据特定车款价格的跨国与
在世界各主要城市间的比较,台湾车价确实偏高,但并不至于高的离谱。唯外界在探询车
价过高或偏高的问题上,往往忽略各国供给与需求情形、市场结构以及整体经济环境等条
件的差异,而将焦点聚集于税制;是以,应该厘清税制与车价之间的关联性。
与新车价格直接有关的税赋,首先是关税,进口小客车关税税率为17.5%;即使是国产车
,引擎等零件的进口,也会面临5%至17.5%的关税税率。其次是货物税,汽缸排气量在
2000立方公分以下,税率为25%、超过2000立方公分者,税率为30%。再来是营业税,税率
为5%。最后,如果是价格300万元以上的高价车,还有税率为10%的特种货物税。
这4种税,不仅是税基重叠、重复课税,计算下一层税负时,更是将上一层税负包括在内
,而有“税上加税”的情形。例如,进口车之货物税,系按计算关税之价格加计关税之总
额进行计算;说得明白一点,除车子要缴货物税之外,“关税也要缴货物税”。
所以,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在与新车价格有关的税赋中,货物税确实是造成国人购车时,
会感受到车价高的最重要因素。回顾小客车货物税的发展,民国57年6月14日,财政部“
才”开始对车辆类课征货物税;汽车从价征收15%。民国68年5月29日《货物税条例》修正
公布,针对:2000立方公分以下、2001立方公分以上与3601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车,分别
采:25%、35%与60%之税率。
有趣的是,车辆类货物税开征时,机车之税率为20%、甚至高过汽车;直到民国68年修法
后,小客车税率才高过机车。民国79年修正公布机车货物税税率为17%,沿用至今。
而后,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小客车货物税的高税率成为“障碍”之一。民国90年10月31
日修法公布,删除小客车60%的税率;同时并公告,自民国96年1月1日起,将35%税率下调
为30%。
探究车辆类货物税的开征,是否为当时正在进行中的赋税改革委员会(第一次赋改会)所
建议,已不可考,但与当时赋改会之“筹增政府财源”目标一致。小客车在初期15% 税率
并不算高;调升为25%、35%与60%之三级税率结构后,因加入国际组织考量,而调整为目
前之25%与30%两级税率。
在税收贡献上,货物税七大类应税货物中,过往以油气类所占比重最高。但根据最新统计
,111年度车辆类货物税实征净额739亿元,已经高于油气类,成为货物税最大税源,占整
体货物税之比重接近五成(48%);而其中689亿元、占比93%来自汽车。
对于外界质疑高车价、希冀政府检讨小客车货物税的诉求,财政部的回应:车辆类货物税
的课征,有降低改善空气污染的政策功能;经由电动车货物税减免优惠,更能达到节能减
碳的成效。这样的说法,令人难以苟同。
首先,基本财政学理论,要将空气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税率必须经过仔细的计算,设定
为车辆所造成空气污染之边际外部成本,并不是“随随便便”、有课税就可以。请问财政
部,60年代为取得税收而设计的税率,与小客车所造成的空气污染关联何在?
其次,退一步言,姑且接受小汽车货物税是抑制空气污染税。拜科技进步,历年来燃油车
所造成的空气与噪音污染,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对于环境的冲击,也不断减少,何以小客
车货物税税率,从来没有随而下修调整?
第三,根据学术研究结果,空气与噪音污染,以及对于环境的冲击,决非车辆所造成之外
部成本的主要构成。驾驶车辆所造成的外部成本,最主要为拥挤成本,约为空气污染的
28.6倍;其次为意外事件,约为空气污染的2.4倍。就拥挤成本与意外事件言,电动车与
燃油车相当;货物税若是反应外部成本,一边对燃油车课税,另一边却对电动车提供减免
优惠,又如何自圆其说?
最后,课了税后透过租税优惠减免,美其名是释出租税优惠、还一味强调政策效果;但若
一开始就欠缺课税之正当性,减免不过是修正错误、而政策效果只是减少课税造成的伤害
,竟还拿来当政绩说嘴?
再说车辆类货物税是抑制空气污染税,就是蛮横泼皮、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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