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车遗产 免税额89万
2023-08-17 23:29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被继承人遗有汽车、机车,遗产税怎么报?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遗有汽车、
机车等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及用品,其总价值在新台币89万元以下部分,依遗产及赠与税
法第16条第6款规定,不计入遗产总额;如其总价值超过89万元,应以超过部分列入遗产
总额。
高雄国税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2023年死亡时所遗之财产中有汽车及机车各一台,如
果汽、机车残余价值在89万元以下,则该两台车不计入遗产总额;假设汽、机车残余价值
合计为150万,因价值合计已超过89万元,则以超过部分61万元(150万元-89万元)列入
遗产总额。
高雄国税局提醒,纳税义务人申报遗产税时,如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及用品总价
值超过免税限额,应依相关规定并入遗产申报。如有类似情形未依法申报者,如属未经检
举、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之案件,可依税捐稽征法第48条之1
规定自动补报补缴所漏税款,仅须加计利息免予处罚。如短漏报,除补税外,并依遗产及
赠与税法第45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0.4倍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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