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列报交际费 留意限额计算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7-05 08:45:59
列报交际费 留意限额计算
2023-07-04 23:37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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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国税局表示,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专业的营利事业,列报交际费时,要注意限额计算。
报系资料照
高雄国税局表示,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专业的营利事业,列报交际费时,要注意限额计算。
官员表示,不计入所得额课税的投资收益不能列报交际费,营利事业要特别留意以免超过
限额,被剔除扣除额并补税。
依《所得税法》第24条第1项规定,营利事业所得的计算,以其本年度收入总额减除各项
成本费用、损失及税捐后的纯益额为所得额,不过营利事业如果以房地、有价证券或期货
买卖为业者,其所得包含应税所得及免税所得,在申报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应按分摊
办法规定,依收入类别,先就可直接合理明确归属的成本、费用、利息或损失,作个别归
属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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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说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的营利事业,主要收入有“买卖有价证券之收入”及“有
价证券所获配之股利及盈余”两类。因业务需要可列报交际费的金额,依财政部解释函规
定,仅属买卖有价证券部分,可依所得税法第37条第1项第1、2款规定,依买进及卖出有
价证券金额,计算可列支交际费的金额。
至于属于因投资在国内其他营利事业,所获配的股利或盈余等投资收益部分,依税法规定
不得计入所得额课税,因实质免税,所以这一部分不能列报交际费。
国税局举例说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属于普通申报案件的A公司,在2021年度申报营
所税时,将当年度出售有价证券收入2,500万元、买入有价证券1,200万元,以及因投资国
内营利事业所获配的股利投资收益200万元,依进货销货金额百分比计算列报交际费13万
9,500元〔(销货净额2,5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4.5‰+进货净额1,200万元×1.5
‰〕。
不过,国税局发现,A公司将投资收益200万元计入销货净额,并同申报交际费金额,但依
规定该笔投资收益不计入所得额课税,不能列报交际费,A公司全年可认列的交际费限额
应为13万500元(销货净额2,500万元×4.5‰+进货净额1,200万元×1.5‰),因此剔除
超限9,000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2781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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