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车旧换新减税 延至2026
2023-07-04 23:33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 /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为加速报废老旧大型柴油车,改善空气品质,《货物税条例》第
12条之6的大型柴油车报废换新减征货物税政策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只要在适用期间
2017年8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报废1期至3期老旧大客车、大货车、大客货两用车、代
用大客车、大型特种车或曳引车,且在期间内购买大型车任一车种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
新、旧车车主为同一人,每辆新大型车最高可减征货物税40万元。
国税局说明,无论先买新车、再报废旧车,或先报废旧车、再买新车,只要在2017年8月
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间完成汰旧及换新即可申请退税,符合条件者,须检附证明文件洽
新车经销商转请新车或底盘产制厂商(或进口商),并向所在地国税局或进口地海关提出
申请,申请期限以“旧车回收日”、“旧车车籍报废异动登记日”及“新车新领牌照登记
日”等三个日期的“最后完成日”次日起算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能申请退还。
中区国税局举例,甲公司因业务需求在2021年购买新大货车一辆,并在2021年3月17日完
成新领牌照登记,当时无汰旧其他大货车的计画。而今年甲公司持有的两辆老旧大货车已
届耐用年限,因此将其报废,在2023年5月23日完成旧车车体回收、5月24日办理车籍报废
异动登记的报废程序。
甲公司因在货物税减征政策适用期间完成购买及报废大型车,所以先前在2021年购买的新
大货车可减征货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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