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屋坍塌 应申报注销税籍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5-16 08:13:28
房屋坍塌 应申报注销税籍
2023-05-15 23:41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屏东县政府财税局表示,不时有民众在请领补助或申请财产总归户清单时,才发现名下尚
有不存在的房子,连忙要求财税局实地勘查并注销税籍。
官员表示,房屋税额是按月计算,房屋如遇有焚毁、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时,应由民
众向主管稽征机关申报,经实地勘查后,自拆除当月起至未重建完成期内停止课征房屋税
,并注销房屋税籍。
财税局表示,民众如果未向稽征机关提出申报,事后因无法举证拆除日期,只能从申报日
的当月份起停止课征房屋税,不仅造成稽征机关课税资料不正确,同时损及自身权益。因
此建议民众,提供房屋实际拆除日期的相关证明文件(照片或房屋灭失证明等),才可追
溯至拆除当月份起注销税籍停止课征房屋税。
屏东县政府财税局提醒,为便于认定,民众在房屋拆除前、后可先拍照留存,并在拆除完
成日起30日内申报注销房屋税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671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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