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服遗产核定税额 可申请复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5-16 08:11:35
不服遗产核定税额 可申请复查
2023-05-15 23:41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纳税义务人收到缴纳通知书后,应在缴纳期限内缴清税款,在缴
款期限内,必要时可向国税局申请延期两个月缴纳。若纳税人对核定税额不服,则须在原
税单缴纳期间届满隔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
国税局说明,遗产税纳税义务人应在稽征机关送达缴纳通知书后,在缴纳期限前至代收税
款的金融机构缴清税款。但必要时,可依遗赠税法规定,在缴纳期限内向国税局申请延期
两个月缴纳。另依《税捐稽征法》第35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对于核定税捐处分如有不服,
应在30日内申请复查。
国税局举例,继承人甲君应纳遗产税额为70万元,缴纳期限至2023年5月10日,甲君在
2023年5月5日向国税局申请延期2个月缴纳,经国税局同意展延至7月10日。
如果甲君对核定税额不服,依规定甲君必须在原缴纳期限5月10日届满的隔日起30日内,
即2023年6月9日前申请复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671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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