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退税 六个月内申请
2023-03-14 23:0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北区国税局表示,民众购买经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为第1级或第2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
机或新除湿机,可申请每台最高退还减征2,000元货物税,但要注意申请期限,以购买日
的次日起六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就不能退税。
国税局举例,A先生在2022年6月25日向B公司购买节能新冷暖气机一台,并取得B公司开立
的统一发票,A先生最晚应在2022年12月26日前向国税局申请退还减征货物税,不过A先生
迟至2023年1月6日才提出申请,因为已超过6个月内申请的规定,因此无法享有退税优惠
。
国税局官员提醒,民众购买节能电器若要申请退还减征的货物税,务必在购买日的次日起
算6个月内申请,以维护权益。
官员表示,可多加利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中,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征货物税专区,采用线
上申请管道,以自然人凭证、健保卡或“简化身分认证”方式申请直拨退税,还可使用收
件编号,随时查询案件审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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