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司卖股 先试算房地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6-09 09:42:01
公司卖股 先试算房地税
2022-06-08 23:58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为防止房市炒作,财政部去年修法将“特定股权交易”纳入房地合一课税范围,财政部中
区国税局提醒,公司去年若有处分未上市柜股票,记得留意、并确实计算持股比率,确认
是否应列入房地合一课税范围。
中区国税局表示,《所得税法》规定,营利事业在2021年7月1日后交易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国内外公司过半数股份或出资额,且该公司股权或出资额价值有50%以上,是由中华民国
境内的房屋、土地构成,这笔交易就视同房地交易,课征房地合一税。
不过如果所交易的股份属上市、上柜及兴柜公司股票者,就不适用前述规定。
为厘清公司直接、间接持有股份的认定原则,财政部今年初也发布了解释令说明,希望让
征纳双方有一致、可循的标准。
国税局举例,甲公司、乙公司分别直接持有丙公司25%、26%股权,而甲、乙公司为关系企
业,若甲持有乙公司股份超过半数,达52%。当甲公司出售持有的丙公司股份时,应将直
接持股、透过乙关系企业的间接持股相加,合计51%,已超过半数,应属于房地合一课征
范围。
而若甲、乙两公司分别直接持有丙公司25%、20%股权,甲、乙公司虽为关系企业,但甲仅
持有乙公司30%股权,不到半数。
这种情况下,当甲出售丙公司股份,要先将甲对乙持股比率、乙对丙持股比率相乘,层层
算出甲透过乙的间接持股为6%,再加上甲对丙的直接持股25%,合计31%,未超过半数,无
须视为房地合一课税范围。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7402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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