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已税海外遗产 可限额抵扣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5-18 09:23:31
已税海外遗产 可限额抵扣
2022-05-18 01:13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若是经常居住在境外的国民死亡,继承人应针对其遗留的境内、
境外全部财产,申报遗产税;不过,国外遗产如果在当地已课过遗产税,可在限额内从我
国遗产税额中扣抵。
台北国税局指出,可扣抵的限额,是指加计国外遗产后,按照我国适用税率计算,而增加
的应纳税额。
不少国人长年旅居海外,也留在海外长眠,留在国内子女若继承国外遗产,要记得留意遗
产税规定。
国税局举例,甲君在2019年4月5日死亡,继承人、儿子乙君申报父亲国内财产3,000万元
,国外财产4,000万元,合计7,000万元,各项遗产税扣除额合计500万元,当年度免税额
为1,200万元,计算境内外财产合计应纳遗产税为545万元。〔(7,000万元-1,200万元
-500万元)×税率15%-累进差额250万元〕
国税局表示,虽然此案在国外已缴纳1,000万元遗产税,但并非1,000万元全数都可扣抵我
国遗产税,必须计算可扣抵限额,也就是纳入海外财产7,000万元后所增加的税额。
在纳入海外财产前,国内3,000万元遗产仅需缴纳130万元〔(3,000万元-1,200万元-500
万元)×税率10%〕,加计海外遗产后,则须缴纳545万元,在加计前后的差额415万元,
就是可扣抵额度。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申报扣抵国外财产已纳遗产税额时,如已提出财产所在地国税务机关
发给的纳税凭证,可免检附所在地国中华民国使领馆或其他经中华民国政府认许机构的验
证文件。
不过当稽征机关进行调查时,若有需要,纳税人应备妥足资证明缴纳境外所得税等相关文
件,供审查认定。
国税局呼吁,被继承人若在国外有遗产,且已依当地税法缴纳遗产税,记得在限额内自应
纳我国遗产税额中扣抵,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2079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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