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服应纳税额 留意申诉期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2-24 09:07:57
不服应纳税额 留意申诉期
2022-02-23 23:36 经济日报 /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已经申请延期、分期缴税的案件,留意申诉时间的差异,台北国税局表示,各类税捐在申
请延、分期后,纳税义务人若对核定应纳税额不服,有打算提出异议,记得要在原税单缴
纳期间届满后30日内申请复查,期限不因延期申报而放宽。
举例来说,方太太去年5月24日过世,儿子作为继承人收到遗产税缴款书及核定税额通知
书,原订缴纳期限是6月26日起至8月25日止。
但后来继承人发现缴纳有困难,因而循《遗产及赠与税法》第30条规定申请延期,国税局
后来也核准放宽到最晚于10月25日前缴纳即可。
然而在本案中,儿子虽另外对遗产税的金额有意见,却拖到10月22日才提出复查,即便仍
在缴纳期限内,却已超出法定复查申请期限(9月24日),因此遭国税局以程序不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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